3.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比银行资金的运用更有自主性,可以根据资金运用的长短需求,确定债券的期限;比股票市场融资更容易操作,更快地筹集资金。中长期企业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具有如下特点:(1)融资成本低。(2)可以锁定资金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目前,利率水平处于历史低位,若发行长期固定利率债券,即使以后人行加息,也可以锁定资金成本。另外,企业债券是每年付息,一次还本,长期债券可以使项目偿债高峰后移,缓解项目偿债压力,优化项目财务结构。(3)目前,企业债券发行实行国务院核准、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额度制。债券票面利率报人行会签,债券上市交易报证监会和交易所审核。(4)按照《公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如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发行企业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发债金额不超过发债项目净资产的40%,募集资金在项目投资的20%以内,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为降低资金成本,拓展融资渠道,北京地铁正在积极申请发行企业债券,20亿元的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待国务院批准后,有望于2004年正式发行上市。
4.信托融资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运用、管理或处分的金融服务媒介和平台。
地铁项目可采用资金集合股权信托计划的方式,将其拥有的项目公司部分股权作为信托计划的资产支持,并委托信托公司分割转让给投资者。
信托融资的优点:(1)合作灵活。(2)不影响原投资方对企业的控制权。(3)成本较低。(4)投入较快。(5)投资期限灵活。(6)融资规模灵活。
信托融资的缺点:地铁项目盈利性低,需采取有效措施满足信托资金安全、收益的需要。
目前,北京地铁对信托融资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为信托融资在地铁项目中的应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5.集合委托贷款
集合委托贷款是国内金融领域近期的一个金融创新品种,它是受托银行根据客户和市场需求,按照个人及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借款人)、用途、期限、金额、利率等条件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委托贷款的业务品种。
该项业务的优点是集中社会资金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委托贷款期限灵活,报批手续简单,资金成本低,可滚动发行。目前,3年期委托贷款年利率在3.96%左右,5年期在4.41%左右,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6.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企业或项目实体需要设备时,不是通过筹资自行购买而是以付租金的方式向租赁公司借入设备。地铁项目开展融资租赁,通过租赁公司筹措资金,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获得地铁设备,租金的偿还根据项目的收益或现金流的百分比提取,达到双方约定的租金总额或出租方的收益率为止。
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融资租赁方式的筹资成本较高,但审批较快,期限和规模灵活,通过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可避免资金的集中支付。
在地铁项目中,车辆、通信、信号设备等可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
7.设立境外BVI工具公司引入外资
设立境外BVI工具公司引入外资是—种以发债的形式进行融资、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完成设备购买和使用、将融资租赁和境外发债结合在一起的海外融资方式。优点一是该种方式曾经在飞机租赁中使用过,政府有关部门比较熟悉,审批障碍较小。二是在境外发债募集资金后再回投到国内地铁项目中来,既利用了外资,又不占用国家外债指标。三是采用租赁方式,回避了外商直接投资在项目投资、运营等方面的分歧,减少了复杂的谈判过程。同时境外BVI项目公司亦可由境外机构代为设立和管理,形式多样,十分灵活。缺点是此种方式用于轨道交通项目经验较少,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需政府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
此外,在地铁项目中,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可以尝试采用未来收益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实施股权型资产证券化;还可以利用商业票据短期融资,通过滚动进行方式,实现资金长期占用。
(二)股权融资
在国内外基础设施项目中,目前比较广泛的采用股权融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