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建设期,政府直接投资可理解为资本补贴或前补贴;在项目运营期,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可理解为运营补贴或后补贴。为简便起见,将这两种在不同阶段政府资金介入的PPP模式命名为前补贴模式和后补贴模式。
1、前补贴模式,又称建设期补贴方式。具体做法是:把整个地铁项目分为A、B两个部分。A部分包括地铁车站、轨道和洞体等土建工程的投资和建设,由政府出资的投资公司来完成;B部分包括车辆、信号等设备的投资、运营和维护,由社会投资组建的PPP项目公司来完成。政府部门与PPP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按照提供服务的质量、安全、效率等指标,对PPP项目公司进行考核。在项目成长期,政府将其投资所形成的A部分资产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租赁给PPP项目公司,为PPP项目公司实现合理的投资收益提供保障;在项目的成熟期,通过调整A部分资产租金的形式,收回部分政府投资,同时避免PPP项目公司产生超额利润;在项目特许期结束后,PPP项目公司无偿将地铁项目的全部资产移交给政府或续签经营合同。此模式的特点:优点是通过对项目的分拆,降低了政府财政资金压力,吸引了社会资金,降低出资双方的风险;同时,在引入社会资金的同时带来了规范管理和专业经营,比较有效地建立了地铁项目的市场化收益机制。难点是政府在建设期资金投入仍然较大,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则等有待建立和完善,并相应增加部分中介费用。此模式的实质是:把项目的投资分为公益性与赢利性,公益性部分由政府投资,赢利性部分吸引社会投资,从而扩大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投资风险。
2、后补贴模式,又称运营补贴方式。具体做法是:按照目前国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本金制度,国有企业与民间企业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地铁新线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政府部门以预测客流量和实际票价为基础,预先核定项目公司的运营成本和收入,对产生的运营亏损给予相应补贴。在项目投入运营后,当实际发生客流量比预测客流量增加或减少的幅度超过一定比例,假定为2.41%(运营期内客流量的年均增长率)时,其超过部分所形成的损益,由政府和项目公司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或享有,即相应增加或抵扣项目公司年度政府运营补给;预测客流量每三年作为一个调整期,当第三年的实际发生客流量比预测客流量增减的幅度超过2.41%,对以后年度的预测客流量进行调整。特许期结束后,企业同样要无偿将项目全部资产移交给政府。此模式的特点是,在国内现行政府补贴制度基础上,结合我国基础设施多元化市场融资的实际,进行了大量创新,具有一定优点和适用性。此模式的实质是,在项目的运营过程中,通过科学合理的运营补贴,并建立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项目的良性运转,达到项目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统一。
四、PPP模式运用到国内要注意的问题
1、加强对地铁融资的指导,建立健全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法规。在国内,PPP模式的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专业性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处理具体问题时缺乏权威指导。例如,针对PPP模式中政府无偿投入部分不提折旧、象征性租赁等产生的财务问题,应协调好与现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尤其是如何建立政府与地铁企业之间的关系,如何建立政府对企业在安全、服务、运营、票价等方面进行监督、约束、激励的规则与机制。
2、加快前期准备工作,丰富项目储备,作好项目包装。在具体项目运作过程中,PPP模式需要吸引社会资金。从以往经验看,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几个比较大的问题。一是操作程序颠倒紊乱,国家独立对项目进行投资时,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就必须确定融资方案,然后才能获得审批。但在引入社会资本的过程中,项目投资方出于对风险的控制,要求先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才能同意投资;这样就形成项目审批和融资方案孰先孰后的问题。二是项目储备滞后,当前基本设施建设项目中存在边设计、边施工、边筹资现象,项目规划滞后。为了赶工期,没有时间或。条件确定最佳投资者,造成项目只能依赖更多的政府力量去完成。因此,要成功实施PPP,必须使项目的提出、规划、可行性研究、投资者确定、开工建设等各个环节保持一致性和前瞻性。三是项目的包装工作,以前基本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大多是国家投资和银行信贷,只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即可组织施工。但在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PPP融投资模式中,必须对项目本身进行商业化包装,在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制定商业计划书,通过专业机构向广大潜在投资者进行路演,最大限度地挖掘、展示项目的盈利性、可行性,最终确定科学合理的融资结构。
3、建立地铁项目的成本体系和票价调整机制。目前,国内地铁缺乏客观、合理的成本数据,如地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