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为了吸引更多的主体或资金进来,打破行政性分割和垄断,消除进入障碍,是结构调整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应尽快出台和完善有利于形成铁路运输市场的法律与政策,培育和发展铁路建设与运输经营市场。结合加入WTO的要求,制定铁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规则、市场交易规则,改革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制订其他经济成份参与铁路建设的条件。
(2)明确划分铁路国有资本进退的领域。对线路网络进行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以项目或企业两种形式划定进退领域,通过划分建设资金投向,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集中力量加强铁路运输基础设施,从投资源头上起到控制作用。
①铁路线路中的路网主骨架建设是国有资本必须保持控制的领域。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吸引资本投向铁路,把运输经营预期的盈利与投资者的利益结合起来。经营方式可继续保持国有国营形态,采取国有独资或控股形式,但可以吸收其他国有资本甚至外资参与非路网主骨架的线路建设。某些支线、尽头线路,通过出售、租赁、承包等形式转为集体或私人所有或经营;某些财务边界清晰的建设项目,如桥梁、货场等,可由其他经济成份投资。既有线改造项目由铁路企业筹资建设并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组织实施,用增加的收入偿还。
②中小企业是国有资本可全部退出的领域,实行民营化,把资产通过股份量化到职工个人,同时吸收社会资金入股,企业更具社会化。
③一些高新技术领域,如信息产业、高速铁路等,则是铁路国有资本必须支持或进入的领域。
(3)对铁路建设领域的资产实施分类。目的是实现对国有资产价值形态的控制和运作,改善国有资产的配置结构和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使铁路国有资产从分散的中小企业向大型和特大型的企业集团集中、从低效的劣势企业向高效的优势企业集中、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向需要由国有经济发生作用的战略性领域集中,最终使全行业进入能够自行调整的轨道。
根据市场的不同需求,铁路建设必须以高速和信息化技术为龙头,带动铁路运输技术和运输产品升级。因此,政府将以资金支持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快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步伐,提高关键设备质量和服务质量,保证安全运输。其他大量的装备开发和新产品设计,则应以企业投资为主,如:客运根据市场开行各类列车,在速度、品类和品种上适应各种不同的市场需求的服务;货运扩大直通列车、快运列车、五定班列、集装箱运输、冷藏运输等现代化运输,充分满足高附加值货物快速、安全、直达的运输需求的服务等。
(4)利用资本市场,盘活存量资产。国有资本的调整必须产权清晰,通过流动来实现。铁路的资产和业务实现分割后,其中不乏投资价值的领域。从国外铁路公司上市的情况看,各种类型都有成功的范例,关键是将铁路资产作为价值形态来处置,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实物形态。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实现资产变现、扩张或增值,达到调整的目的。
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调整的关键步骤是采取措施逐步从国有独资向国有控股或参股过渡,采用社会募股、法人参股、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调整所有制结构,吸引路外企业或运输企业参股、入股,消除条块分割的制约。在适当的条件下,将最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或项目上市融资,出售部分国有股权。部分企业还可组建职工持股会,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法人资格,成为企业的投资者。具体形式可包括:扩股融资、售股变现和收购兼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