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亟待法规的调整和规范。只有切实加快市政公用立法步伐,有效建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法规体系,市政公用行业管理才能保持控制力,确保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5)市政公用企业改革的政策扶持问题。由于过去国有企业欠帐过多,在合资合作以及推进民营化的过程中在职工劳动关系的补偿、医疗保险、购房补贴等方面必然要付出一定的改革成本。因此参照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模式,需要争取一定的政策优惠:①政府应同意将资产存量盘活的一部分用于老企业职工安置、坏帐弥补等遗留问题的处理。②新的合资或合作企业继续享受政府给予国有企业的土地无偿划拨政策。③继续享受有关税收、公用事业附加征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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