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鼓励轨道交通项目公司的股票上市,也可以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发行债券,如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为城市交通建设发了债券。1998年发行的总量5亿元3年期、5年期浦东建设债券用于地铁2号线建设,及时缓解了资金严重紧张的困境。这不仅可以是吸引居民投资的最好手段,也可以大量吸纳一些特殊的机构,比如社保基金、保险基金等资金,投向轨道交通。
e) 轨道交通项目公司应开展多种经营。如轨道交通的开发创造的商业价值是巨大的。香港地下铁路公司依托地铁的有利条件,积极开展物业发展、广告、商业以及移动电话和地下传呼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益。沿轨道线公司还开发住宅、商场、酒店以及写字楼,并保留了部分经营物业和管理物业,不仅为工程筹集了资金,还能获得固定收入。非轨道交通经营收入几乎达到公司总收入的一半。如此广泛的经营范围得利于政府的优惠政策,允许轨道交通公司与地产商等合作,而建设费用和风险有对方承担,轨道交通公司从中得到近5成的利润。
总之,轨道交通项目商业价值的提高,使向商业投资模式转化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伍世安 . 中国收费研究[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
[2] 向昀等 . 西方经济学界外部性理论研究介评[J] .经济评论,2002,(3).
[3] 李枫等 .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投融资问题探讨[J] .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00,(3).
[4] 王忠文,等 .城市轨道交通是铁道科研应该立足的第二战场 . 中国铁道科学[J] .2000,(3).
[5] 叶霞飞,等 . 日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模式与成功经验剖析 . 中国铁道科学[J] .2002,(8).
[6] 马 忠,等 . 香港地铁的投融资体制与收益分析》城市轨道交通研究[J] .20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