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建议是:一个建立在充分的市场预测、适度的投资回报率基础上的,合理分担风险的BOT项目设计将有助于政府兑现合同。不要把赌注完全押在地方政府的承诺上,不要着迷于一对一的谈判。当然,一份完备的合同仍然是必要的
BOT陷阱 记者 王亦丁
上一波以外商为主体的BOT浪潮于1998年后已归于沉寂。
这一方面是项目市场发生了变化。国家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将大量国债资金投放于公路项目。1998-2000年间中央政府增发国债3600亿元,而国债投放的重点是公路项目。各地电力市场也在"强电政策"的推动下很快趋于饱和——这一现象比公路市场来得还要早。"1997年以后,电力基本上就没有项目了。"大地桥基础设施咨询公司副总经理周舰说。
事实上,已经开始运营的BOT项目也大多遇到了麻烦。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拒绝按议定的购买量和购买价格兑现合同。而当年以一个确定的投资回报率为基础谈判的项目,也就是所谓的“保回报”项目,更是在中央政府的授意下被清理。这类项目以公路项目居多,包括广东、上海大量的“三桥一隧”项目,基本上都被清理了。水项目中典型的比如沈阳水厂,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
在记者长达两个月的采访过程中,多方人士明确提到的“现在还正常运行的早期BOT项目”,只有一个上海大场水厂。在这个由英国泰晤士水务公司投资运营的项目中,政府仍在按承诺给外商付钱。事实上稍后的BOT项目中,可称顺利运行的也屈指可数。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就外资BOT而言,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当特许期满后,外商投资者将该基础设施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外商回报(外方运营期间的购买协议)无法兑现,是外商在中国投资BOT项目的首要风险。由新加坡国立大学博士后王守清先生主持的一份调查也印证了这一点。这份针对全球介入过中国BOT项目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列出了外资BOT项目在中国的123项风险,排在最前的依次为中方信用风险、外汇风险和政治风险。
政府守信问题的确存在,但硬币还有另外一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很多BOT项目的合同中,政府守信的成本过高,也加大了政府守信的不确定性。正是在这一点上可以做出我们的建议:一个建立在充分的市场预测、适度的投资回报率基础上的,合理分担风险的BOT项目设计将有助于政府兑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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