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问题只不过是被暂时掩盖起来了,最后通常还是要由政府用高于当初成本数倍的补偿来买单解决。现在投资、建设、运营三分开了,过去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随之逐渐暴露出来,这就需要建立后续相对应的一些体制规则,形成系统化的管理模式,这样做可能会增加政府的一些协调成本,但问题如果能提前得以解决,从长远来说还是值得的。所以说不能简单讲“一体化”好还是“三分开”好,具体采用哪一种体制要根据这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的不同发展阶段、网络规模和相应的政府价值取向而定。
第四个就是轨道交通的产权关系不应该非公即私,准公共产品的特点决定了纯国有和纯私有可能都不是一种好的产权模式,象香港地铁和新加坡地铁先通过政府转移支付构建盈利模式,然后打造政府控股、市场化运作的“共有制”的上市企业才是较好的方式。
我把上面的几点总结为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三步走”战略:一是构建盈利模式,引进战略投资人;二是构建运营市场,打造适度竞争格局;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资本市场道路。在有了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科学的补偿、监管机制以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权责关系才能进一步明晰,轨道交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发表于《轨道交通纵横》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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