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起,黄浦区在全市率先开始引入停车诱导系统,
该系统共分为三级诱导:一、大型引导屏(区域),在区域周边主干道上设置动态停车标志,提供停车场位置、动态车位、行车方向及道路通行状况等详细信息;二、中型引导屏(主要路口),在停车场周边1-4个路口处,提示停车场的动态空车位及方位的信息;三、小型信息屏,在每个停车场的入口处设置动态“空”或“满”状态的停车信息。可提供停车场所在地及停车位“满”或“空”的信息,引导驾驶员有效停车。
在总结停车诱导系统工程的应用和经验时,为了统一停车诱导系统标准和向本市各区的停车诱导系统建设提供有效借鉴,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城市交通信息中心负责起草了《上海市停车诱导系统地方标准》。经专家评审,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3年12月29日发布了停车诱导系统的上海市地方标准,从2004年2月1日起执行,成为全国第一部停车诱导系统的地方标准。该标准的内容涵盖了新建停车诱导系统设计、建设、验收以及系统配置的内容,对停车诱导系统的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到2003年底,黄浦区建成了覆盖中央商务区(CBD地区)、广场地区、豫园地区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该系统为28个停车场(库)进行停车诱导黄浦区停车诱导系统运行后,平均减少了10%的交通流量,加入系统的停车场(库)的停车泊位利用率平均上升了15%。最显著的例子要属人民广场附近几个大停车场(库),原先每日最高泊车量只有50至100辆,如今则达到了600余辆。
目前,61块各级诱导屏全部“上岗”,能为区内28个停车场(库)进行停车诱导,向社会提供近6000个车位。并且,黄浦区已在原先基础上对停车诱导系统进行了改造、完善。重新设计后的电子地图具有坐标经纬度,数据统计报表功能更为快捷,新设计的登录网页更是为今后的网上查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现在主干道的诱导屏是地图式大屏,上面有方位指示、停车场(库)位置、停车方向、停车空位等多种信息。根据大屏指示,驾驶员能在停车场附近的路口看到中屏,更直接地提供停车场的方向、距离、路况和空车位信息,而停车场旁的小屏就标明空位信息。上海2010年前将建成全市停车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实现停车诱导系统的全市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