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交通技术网 >> 资料文库 >> 物流运输 >> 正文

养路费存废争议

更新时间:2008-5-29  来源:运输经理世界  作者:勾新雨 …  人气:  [ 投稿 ] [投稿帮助
  

  一场天价养路费滞纳金案件正引起公众对养路费征收是否合法的热烈讨论,目前这样的讨论正在升级,法律工作者在上书全国人大,希望讨要一个说法,激进的律师和车主正在将当地路政局推上被告席。
  “我们对此非常关注,压力很大。”11月2日,交通部公路司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说,国务院正在研究养路费的改革方案。
  据悉,目前交通部已经对养路费改革问题提上日程,交通部公路司公路管理处、规划司综合处和财务司综合处三个处室正在负责此事的研究。

交通部:费改税之前有权合理合法地收取养路费
  “是不是合法,我们交通部说了不算,这要国务院或者全国人大来定夺。”交通部体改司综合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即便是养路费制度要改革,也是要国家发改委牵头,因为涉及到了燃油税的问题,方方面面很复杂,交通部和财政部等都是参与者。
  他说,养路费的收取基本上是一项地方性的收费,除了部分上缴中央外,大部分是地方收地方用,交通部只是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业务指导和监管。根据《公路法》确实不该再收养路费,但现在就取消也有很大难度。
  “养路费的改革问题由来已久,我们正在研究而且密切关注公众的意见,总的来说还是会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来制订改革方案的。”交通部公路司人士说。
  四川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为此召开新闻通气会,该局副局长赵盛玉称,继续征收公路养路费,符合《公路法》规定,是完全合法的。同时,该局向交通部、四川省委省政府等请示,得到的答复是并未取消征收养路费,并要求按照现行规定加强征收。
  “这场学术界的讨论更像一场炒作。”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方面对媒体表示。
  综合各地交通部门意见,他们认为《公路法》第36条“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虽然明确了费要改税,但其中后半句表明了《公路法》已授权国务院制定费改税时间表。
  也就是说,在燃油税没有出台之前,交通部门有权合理合法地收取养路费。而更多的批评认为交通部门对费改税态度冷淡,迟迟没有动作。
  “交通部、地税局等已经开征几十年的养路费、车船使用费等,按照费改税,一旦转成燃油税,可能转为国税渠道,那么多人的就业怎么办?他们的利益如何协调?”

燃油税:设计意见还不统一
  燃油税一出,养路费自然停。现在,这样的逻辑也不一定经得起推敲。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姜克隽博士说,用燃油税替代养路费当然是最好的方案,但是考虑目前的实际情况,有一种声音认为,可以在开征燃油税的同时继续保留养路费。
  据悉,燃油税政策一直由财政部牵头研究,2006年年初财政部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组,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人士也在课题组中,姜克隽就参与了这个课题的研究。
  上述国家发改委人士说,燃油税的性质定义或者说燃油税的设计意见还不统一,是否就指费改税?一种是包含养路费在内的燃油税,一种是类似于消费税,不包括养路费的燃油税,现在的定义都不是很清楚,理解不同,想法也不一样。
  为了节约能源,西方国家普遍采取加征燃油税的做法来抑制石油消费,目前欧盟的燃油税高达成品油原价的100%。中国的能源紧缺问题日渐突出,很多有识之士早就呼吁出台燃油税。
  姜克隽说,在2010年前燃油税征收办法肯定要出台,这是写进“十一五”规划的。而且越是油价高的时候越应该开征,因为这样可以抑制石油消费,促进国际油价下跌。
  对于很多消费者担心燃油税比养路费更贵的问题,姜克隽认为这样的担心没有必要,因为中国要到2020年才与欧洲燃油税水平接轨,目前来看燃油税的水平不会超过养路费的费用,而且在年行驶一万公里以下,燃油税比现在的养路费便宜。


发改委:研讨燃油税改革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称,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开征燃油税与油价改革联动出台的可行性。
  这位人士称,现在传说的油价改革思路—如三地原油加权,即在平均原油价格基础上加一定成本,再加一定利润的办法很难实施下去,“因为原油的渠道不一样,应该如何去做?还是要从本质上—税方面去做文章。”
  此前,发改委能源所专家曾建议,旨在促进能源节约的燃油税应该在最近的一次国际油价低谷时推出,否则将错失良机。
  从2006年7月至今,国际油价累计降幅达到了25%,目前油价仍在每桶60美元以下徘徊。
  据称,各国的油价不一样,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不仅仅在于成本,还在于“税”。现在不是谈油价如何接轨的问题,而是要综合考虑—比如将燃油税与油价改革联动,与原油定价挂钩。
  由于国际油价连续数月下降,目前发改委正面对国内日增的降价呼声。上述发改委人士坦承压力很大,“油价下降的呼声很高,但又面临很多现实问题,左右为难……”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本站所有技术文章、专业软件资料仅供技术人员、高校师生学习交流之用,目的旨在促进与提高中国的交通技术水平;用户获取后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本站概不负责。
责任编辑:佚名
相关内容
没有相关资料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