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试以郑州市为例,对该市的城市交通管理模式及其利弊,以及为解决这些问题所做的一些分析和思考。
目前,承担郑州市城市交通管理职能的主要有以下政府部门:
1、市交通局:负责公路运输(货运、长途客运、郊区出租) 等营运车辆的管理,公路和客运汽车场站规划建设,车辆购置费和养路费的收缴和稽查,以及城市快速路(桥)通过费的收取等;
2、市政局:负责城区的道路规划与建设;
3、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主要对违章占道车辆实施清障等;
4、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城市公交和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
5、市公安部门:负责车辆的登记、审验,城市道路以及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与控制。
调查表明,目前郑州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体制不顺 各自为政。
条块隶属关系不一,导致交通管理区域分割,部门分割,无法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
2.政出多门 管理混乱。
交通管理在条块之间、行政层级之间职能交叉、事权不清、管理不顺。同时,由于多头管理,导致管理尺度不一、依据不一,市场管理较混乱。
3.机构重叠 效率低下。
突出表现在管理部门众多,机构重叠,分工过细,导致人浮于事,效率低下。
由于该市城市交通多家管理、行业分割、部门分割、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因此,造成了行政成本增高,也为有关政府部门制造了寻租的可能空间和机会。权力对利益的追逐,使交通参与者的负担加重,极易产生官僚和导致腐败。
总结我国其它中心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本人认为,郑州市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应做如下改革:
一、设立城市交通管理局。
郑州市政府设立城市交通管理局,授权其全权负责城市行政区划内公共交通管理和协调工作。
将原市交通局、市政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公安局对城市交通管理的职能收回。使政府部门多头管理变一家管理。通过机构调整、资源整合,实施管理机构、交通规划、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相对集中,形成决策、执行、管理和监督相协调的运行机制。
二、新的城市交通管理局职责。
1、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总体规划与管理;
2、客运汽车场站的发展规划;
3、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道交通标志和设施的规划、设置和管理;
4、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和管理;
5、城区各种营运车辆的通行和管理,车辆购置费和养路费的收缴和稽查,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