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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道路停车场及相关交通静态管理问题的对策研究
市专顾委社会法制专家组
近年来,市政府投资建设了大量的市政设施,城管、交警等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市静态交通有了极大改善。但用召开“大冬会”的标准要求,哈尔滨交通静态管理和经营方面问题不少,直接影响哈尔滨的城市形象。
一、哈尔滨道路停车场及交通静态管理的现状
(一)先进与落后经营方式并存,形成不正当竞争
哈尔滨自2001年开始在部分街道实施咪表先进经营管理模式,但目前在一些繁华街道却出现了不协调的景观:一边是现代化咪表泊车场被闲置不用,一边是人工收费停车场人满为患,且人工收费以其低廉价位招揽司机,形成了不正当竞争。本来作为发挥调节马路停车杠杆作用的调节器,即通过计时收费限制停车或缩短停车时间,以缓解马路停车引发的交通拥堵问题,却由于不正当竞争,调节器功能不但失效,反而负功能加大。廉价且不记时的人工收费,使马路或路边停车者不把这种收费当回事,在某种意义上是在鼓励延长马路或路边停车时间。只要到道里区曼哈顿、南岗区秋林一带看看就会一目了然。从客观效果上看,一方面是冷落了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另一方面是鼓励了落后经营管理方式。而且这种市场管理无序,大有落后经营管理方式取代先进经营管理方式的趋势。
(二)不同的经营管理方式,导致乱停乱放乱收费
经营管理多种形式并存,是同经营管理部门多头相关的。哈尔滨市经营性停车场主办单位主要有五个:即优先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城管局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所、市公安局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所、中央大街(秋林)地区管理处、哈站(哈东站)站前管理处。在这五大经营主体间,其体制不同,经营方式不同。不同经营部门有不同的经营招数,导致乱停乱收费现象层出不穷。
(三)管理与经营不脱钩,社会弊端多
道路停车场的管理是政府行政行为,其管理主体是道路管理部门(市城管局)和交通管理部门(市公安局)。两个行政管理部门,又分别下属城管局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所和公安局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所。既是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实施道路停车场的管理职能,又是经营部门,实施经营性活动。这种体制既不利于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公正行政管理,又不利于经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经营。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模式,其社会弊端甚多。
(四)传统体制下市场化运作,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在传统体制下实施市场化运作,国有资产流失是多方面的。既有道路停车收费不规范行为带来的应纳入市财政而未纳入的,也有体制造成的经管不分,还有停车场建成后因改变功能而逃费。在种种国有资产流失中,社会较为关注的是既得利益群体问题。
(五)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不能适应“大冬会”的需求
“大冬会”是哈尔滨向世界展示风采的难得机遇,将极大地提高哈尔滨市的知名度。对加快城市改革开放步伐、扩大国际间经济交流与合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对发展冰雪体育运动、壮大冰雪体育产业、繁荣冰雪文化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于增强经济需求拉动、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从道路停车场交通静态经营管理方式角度来看,落后的手工收费交通静态经营管理的方式不能适应“大冬会”的需求。作为现代化国际城市,应参照国际、国内先进的城市道路停车场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如香港的路边限时停车,加拿大、日本等国的先进管理方式等),并成为哈尔滨交通静态经营管理方式的主体。“大冬会”应成为哈尔滨交通静态管理改革的最好契机。抓住这个契机,科学、有步骤地进行改革,彻底摆脱落后的经营管理模式,使哈尔滨交通静态管理模式整体性提升一个新档次,以适应现代化、开放、国际化城市的需求。
二、道路停车场及相关交通静态管理问题的分析及改革设想
道路停车场及相关交通静态管理不单纯是一个技术性管理,它实际上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对道路停车场及相关交通静态管理实施改革,首先要对存在问题作社会分析,找到问题症结,才能对症下药。
(一)对交通静态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
纵观哈尔滨交通静态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城市发展与道路现状不相适应的问题;二是机动停车迅猛增长与停车泊位不相适应的问题(香港、日本、美国的停车理念:凡是能停车的路内都允许停车,而我们还停留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规划水平上);三是管理方式的不适应。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停车场经济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根据上述问题,造成泊车经营管理与交通静态管理之间存在不合理的矛盾。集中表现为:一是城市停车资源,包括路边的停车场,其停车资源应归政府所有,而现状是被一些部门和群体所占有。二是政府拥有上述资源,但需要大量的投入来维护,而收入较少,其维护投入成本需若干年后才能收回,这一点与国外形成鲜明反差。三是目前哈尔滨市的停车资源应产出的效益流失。从现实看,政府管理部门、审批部门及其所属部门获得停车资源的收益应上交市财政;由停车泊位所管辖地域的政府派出部门,如街道办事处、综合整治办等获得停车资源收益应上交市财政;由政府相应的权利人,通过非正常的手段,拥有了相应部门的泊车资源,所获得停车资源收益也应上交市财政。
事实上,这些应该上交市财政的资金却流失到一些部门和个人腰包,实质上是国家资源被一些部门、地区或个人所瓜分。
(二)解决问题的基本设想
要解决哈尔滨交通静态管理智能化问题,提高城市档次,就必须学习国际、国内先进的管理方式,加快建设智能化管理系统。在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前须解决的根本问题,是要解决产权、审批、经营三者的关系问题。一是要参照国外成功的经验做法,处理好产权、审批、经营三者关系,使三者关系不断完善。二是城市停车要充分利用路边停车、开发路上停车、鼓励建设室内停车场(地上、地下停车场)。对原规划中的公共设施停车场改作他用的,要恢复停车场的功能。三是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与激励机制,推动泊车产业的发展。鼓励那些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企业,积极投入到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中去。同时,广泛吸收民间资本,引导鼓励他们也投入到停车场经营管理中去。四是在停车场经营管理中,应推进实施先进的智能化管理。充分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及先进管理方式,对哈尔滨市交通静态管理实施较大规模的智能化管理经营。
要解决哈尔滨交通静态管理问题,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产权回归问题。即把道路资源回归代表国家的政府,让国家资源的回报(资金)从一些部门和个人手中还原于市财政。换句话说,市政府应该收回所有停车场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在政府统一规划下以合作或其他有偿使用等方式交由企业进行经营。这就是实施政府行为、企业经营的方式。这样既能从根本上解决经营无序的局面,又能从制度层面上堵塞交通静态管理过程中的腐败现象,还能为市财政增加一块发展资金。
三、实施交通静态管理改革的条件
目前,由于哈尔滨市泊车管理经营方式多样,造成乱停、乱放、乱收费现象随处可见,甚至出现私设停车场,毁路阻通行的现象。据新晚报2005年8月11日报道,一些酒店、商店、汽车美容维修厂未经审批私自设置停车场,有的甚至违章在门前设立“P”字停车标志。这种屡见报章的报道,表明哈尔滨市交通静态管理方面的问题愈显突出和尖锐,已经到了不解决就会影响城市形象和发展的地步。
一方面,是交通静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逼着我们去解决、去改革;另一方面,在哈尔滨市实施交通静态管理改革的条件已具备,或者说已成熟。
(一)“大冬会”是实施交通静态管理改革最好的契机和切入点
能不能抓住历史机遇,对于搞好城市建设至关重要。2002年第十九届冬奥会是在美国盐湖城举办的。盐湖城早就期望建一条轻轨来改善城市交通问题,但每年都因市民投票意见不一致而搁浅。由于申奥成功,他们及时抓住了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启动轻轨建设。从1999年竣工到现在,每年平均有1.6万人次乘坐,使盐湖城成为美国交通最便捷的城市之一,市民从中受益受惠。
2009年即将在我市举办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是哈尔滨向世界展示风采的难得机遇,也为我们全面实施交通静态管理改革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交通是城市的命脉和门面。静态交通管理又是一个外在的窗口,它直接展示城市的品位和水平。利用筹备“大冬会”这个难得历史机遇,就可把实施以道路停车场为重点的交通静态管理改革纳入“大冬会”筹备的规划和设计中去,纳入哈市的发展规划中去。把交通静态管理改革作为一项目标和任务,在“大冬会”召开之前,使这项改革能全面实施,彻底改变目前交通静态管理方面的混乱局面,在世界各国来宾面前展示一个全新的面貌,使哈尔滨成为一个交通便捷、有序、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城市。
(二)实施交通系统智能管理必须要有交通静态管理系统配套
交通是一个系统,动态系统与静态系统相互制约。交通现代化一个重要标志是智能化管理。要实现交通系统智能化管理,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要配套,形成网络。如系统不配套,或某一系统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全局。我们在整个交通系统智能化管理过程中,不能丢下交通静态管理系统的配套建设。这包括马路泊位、停车场(包括地上、地下、空中)建设等一系列静态交通建设。
为实现智能化泊车管理,哈尔滨优先管理泊车有限公司2005年8月向市政府打报告,提出在哈尔滨市实施智能化、数字化泊车管理系统的建议,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设想和建议。实施智能化、数字化泊车管理系统,对哈尔滨市实现交通静态管理模式和城市品位的提档升级有直接的现实意义。但要实现智能化、数字化泊车管理系统,其前提是采取先进的泊车管理方式及手段,即在全市或几个重点区域统一使用咪表计时,而不能是电子计量与人工收费同时交叉使用。在同一地区既使用咪表收费,又使用人工收费,不可能有效地实现经济杠杆调控、疏导分流的基本功能,更不可能实现监控、指挥、诱导的先进功能。实施智能化、数字化交通静态管理,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管理模式配套。惟有在实现统一管理、采取先进的泊车管理方式及手段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智能化、数字化交通静态管理。
(三)充分借鉴现有的交通静态管理经验
哈尔滨实施咪表泊车管理已四年多,它已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有关部门的肯定。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经验可供借鉴。
一是为实施智能化泊车管理提供了经验。二是改善了交通静态管理无序化状态。以往南岗、道里等中心商业区域停车秩序混乱,乱停、乱放较为普遍。苦于警力不足等原因,治理效果不显著。自咪表泊车运营以来,停车秩序混乱及停车难问题得到了改观。咪表泊车规范了泊车秩序,车辆停置有序,泊车区出入方便。与老式停车那种乱停乱放形成鲜明对比,相对具有规范性、合理性、公开性特点,为我市泊车管理起到了示范作用。三是提高了城市品位和经营管理现代化水平。由于经营管理先进,加上培养了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大大提高了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改变了原来人工收费停车不计时、长时间占用泊车位以及繁华区车辆乱停乱放、进出停车难的状况,使道路停车场这一块城市交通静态经营管理进入了科学化和现代化,提升了城市品位,为哈尔滨市增添一道靓丽风景线,为城市建设塑造了文明现代的形象。
这些成功的经验,为哈尔滨实施先进泊车经营管理理念和方式提供充分的硬件和软件基础。可以说,在哈尔滨实施交通静态管理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
四、对实施以道路停车场为突破口的交通静态管理的对策建议
要解决道路停车场等交通静态管理问题,必须从全局、长远的角度出发,高屋建瓴,统筹运作,从根本上采取措施,才能改变现有的利益格局,理顺利益关系,推进交通静态管理现代化进程,保持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统一管理,有偿使用
要解决管理与经营相分离,克服经营管理不规范、经营秩序无序、偷逃税款、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诸多弊病,就必须解决统一管理问题。解决统一管理的基点,就是要把道路资源回归国有。由代表国家的政府授权一个专门机构实行统一管理,通过一定市场化形式交由企业有偿使用,实现一个良性有序的运行过程。
最近实施的石家庄模式,对我们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八月十八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提出《石家庄市道路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按照统一管理、明确职责、管经分离的原则,建立道路停车新体制。其道路停车场由石家庄市市区道路交通综合协调委员会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并负责制定道路停车场的管理政策、设置方案和委托经营审批,管理职权和经营收益分配的确定以及协调监督等工作。实行部门分工负责:由市规划局负责将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纳入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由市财政局负责道路停车场收费票据的统一管理和核发,收费的统一收缴并按批准的支出预算划拨;由市物价局负责停车收费定价、道路停车场收费许可证核发和价格执行的监督;由市交管局负责道路停车场的统一设置和监督检查,道路停车场标准的制定,临时道路停车场许可证的核发;由市城管局、市园林局等部门负责办理道路停车场设施设置的相关审批手续及费用核免。
如何实现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按照管理规范、特许经营的原则,石家庄市的作法是道路停车场统一收归市政府,由市政府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委托经营管理。《道路停车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文本由市政府制定,文本应当载明委托经营管理范围、经营管理要求、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停车收益分配比例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由市财政局依据市政府的授权,与市内五区停车服务处签订《道路停车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由此取得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权,成为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者。正式签订的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市交管局备案一份。具体委托经营管理范围以市交管局发放的临时停车场许可证为准。本着尊重历史、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市财政局与石家庄建通咪表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新的《合作合同书》,授权其继续投资经营咪表停车收费系统。投资经营期限、规模及分成比例等相关事宜在新的《合作合同书》中确定。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凭《道路停车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合作合同书》到市交管局领取临时停车场许可证,同时取得设置完成的道路停车场;再持临时停车场许可证到市物价局申请领收费许可证后,凭临时停车场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到市财政局收费管理机构领取收费票据。
如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及经管脱钩问题?石家庄市的作法是由市公安局负责各区公安分局与治安服务处脱钩,督促市内五区公安分局治安服务处更名,同时负责办案补助的申领。更名后的治安服务处统称停车服务处,单位名称中不得冠以公安分局名义。原市内五区治安服务处在册在编(事业编)人员隶属关系、人员身份、待遇不变。由市公安局、市交管局负责将五区治安服务处、市驾协所属安畅停车服务公司现经营管理的停车场上交市政府。
建议哈尔滨市借鉴石家庄模式,建立哈尔滨市道路停车场统一管理新体制。即建立一个统一管理的委员会,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明确职责,实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做到经管分离。
首先,要建立一个统一领导、协调、管理机构。实施城市道路停车场及相关交通静态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统一管理,科学规划,加强立法、提档升级等,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财政、建设、交通、公安、规划、工商、物价、税务等许多政府部门。作为政府行为,要实施这项社会工程,建议成立哈尔滨市交通静态管理对策委员会。或在原哈尔滨市实施咪表计时交通静态管理协调小组(原协调小组由2000年1月18日第57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吕尊法秘书长为协调小组组长)基础上进行调整重组。由主管副市长或秘书长担任负责人,相关部门领导参加。通过权威有效的组织协调,才能使整个交通静态管理、规划、建设、运营等落到实处。
其次,把城市道路停车场统一收归市政府。由市政府以协议书出让方式委托经营单位经营管理。由市财政局依据市政府授权,与几大停车经营主体签订《道路停车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与咪表公司签订新的《合作合同书》。参照石家庄模式,再到相关管理部门履行程序,实现向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经管模式过渡。
第三,要遵照尊重历史,平稳过渡的原则,对城管局、公安局下属停车场管理所实施脱钩。具体运作,可参照石家庄模式,结合哈尔滨的实际,实施平稳过渡。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包括静态管理在内的城市交通发展要有近期、中期和远期建设发展目标、指标、基本布局、开发程序和相关措施。这种发展规划要纳入到城市发展规划中去。
对交通静态发展规划要从整体上考虑,既要设计好道路停车,也要设计好大型停车场建设;既要设计好白天停车,也要开辟夜间停车场,使城市交通静态发展建设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人文化、科学化。
1.建议在哈市建设三大立体停车场。可否在索菲亚广场或中央大街一带、南岗秋林地区一带、国际会展中心一带设计、建设大型立体停车场,即地面地下同时建设的大型停车场。由于索菲亚广场、中央大街和南岗秋林是城市繁华街区,车流量大,从长远发展角度看,光靠道路泊车不能解决日益增长的车辆停泊需求。国际会展中心是“大冬会”的会址,也是近年来我市会展经济发达的核心区位,车流量相对较大,建设地面地下大型综合停车场是必要的。另外这三个区位,多为高薪阶层,私人用车停放也是一个突出问题。建立大型停车场,也为这个新兴阶层提供了方便。设计建设三大停车场,从经济效益角度看,属低投入、高回报的项目。开辟大型立体停车场既实用又能创造经济效益。另外这三个区位原来停车场建设都有一定的基础,如国际会展中心,已有10处2000多泊位。道里哈一百门前也建有地下停车场等。这为发展大型停车场事业提供了有利的物质前提和条件。
2.建夜间停车场。夜间停车管理一直是哈市一项空白。从静态管理安全角度看,大部分盗抢车辆案件多发生在夜间。为加强夜间停车管理,保证市民的车辆安全,发挥咪表管理的优越性,可由优先泊车管理公司联同其它部门,将夜间停车统一管理起来。
3.扩展静态功能的公共空间,特别是扩展其中停车场地。目前,哈尔滨市80%的公交车辆没有停车场,其它车辆停车场也很少。我市建国以来道路面积增加了3倍,人口增加了3.36倍,而机动车增长了160倍,远远超过了道路载体的承受能力,直接导致了车辆乱停乱放,加重了停车难的问题。能否多方面拓展空间用地,为园林绿地、市民活动广场和停车场开拓用地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建议政府在旧城改造动迁、污染单位迁出市区、市内街道改造、路桥新建工程等过程中,要求必须预先腾出一块空间,规划出一定场地,用于建设停车场等空间,使这些地方成为人流、车流的缓冲地带和城市亮点。
4.科学规划与合理设置咪表停车场地。咪表停车多为占道设置。这种占道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对动态交通有直接的影响。咪表设置不是在任何道路上都可以设置的。哪些路边可以设置,哪些路边不可以设置,应有一定条件限制,要加以规范,适时调整。在我市,适合在城市次干道和单行道设置。交警部门认为,道路宽度12米以上的次干道,可单侧设置斜列停车泊位;12米以下7米以上的道路或单行道,可设置平行停车泊位。建议组织专家,提出交通静态建设具体布局与实施规划,再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规划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对规划内容进行实地勘察和审批,形成城市交通静态发展和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立法,规范执法
城市交通静态管理全面实施改革后,经营主体、经营关系、经营理念等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必将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要调整好新的关系,保持社会稳定和谐,就须建立健全相应立法制度和运行机制,以保证改革成果的实施和巩固。
从立法与执法角度来说,在我市建立健全交通静态管理法规条例以及运行机制可谓迫在眉睫。一是旧的法规条例废除了。2004年7月我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原来哈尔滨市停车管理办法随之废除。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一套新的交通管理法规条例,才能适应现代生活需要。二是改革发生重大变化。交通静态管理的经营主体、经营关系、经营理念都发生了大的变化,管理方式、管理制度也要适应变化,配套进行。三是执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作为现代化的咪表管理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发生的许多纠纷和问题,都与这方面法制建设有缺欠、不配套有关。交通静态管理方面的法制建设,直接制约现代管理模式实施的质量程度。
建立一套现代的、文明的、适于哈尔滨交通静态发展的法规条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企望一下子就建立一个完满的有效的法规体系。为此,建立相应的法规条例,应统筹设计,以急需为先,逐步完善。
鉴于传统的思维定势中,经营性单位门前停车场资源被长期无偿占用而形成的无偿占用意识较浓,缺乏有偿使用的概念。为让公民接受马路是国家资源的新理念,化解无偿占用到有偿使用转变过程中的抵触情绪,要明确经营性单位各类停车场经营权有偿使用的法规依据、停车场经营权有偿使用范围、经营方式、经营主体、执法主体,为实现经营性单位各类停车场由无偿占用到有偿使用的转变铺平道路。为此,要结合哈市的情况,由政府或人大制定《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使城市交通静态管理有法可依,执法有据,使交通静态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建议市政府委托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成立部门规章起草小组,尽快出台哈尔滨市道路停车场管理办法,改变当前无法可依的现状。
(四)建立智能化、数字化管理系统
城市实施停车诱导系统,是当代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的先进方式和重要标志,是城市智能化交通的组成部分。
所谓停车诱导系统,是以多级信息发布屏为载体,提供停车场(库)的位置、空满状态等信息,指引驾驶员停车的系统。
为满足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的需求,早在1988年,日本东京开始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它包括25个信息牌,为12座停车设施提供服务。随后美国、德国、英国、荷兰、中国等国家相继推广应用。中国第一个智能停车诱导项目,是2001年12月开通运行的北京王府井地区停车诱导系统。随后中国许多城市开始引入这套系统。在中国,目前真正实施与建成停车诱导系统的城市,有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沈阳、武汉。即将推广停车诱导系统的城市,有青岛、太原、南京、重庆、福州、杭州。其中上海决定在2010年内全市范围内建设停车诱导系统,并最终建成一个统一的停车场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平台。目前上海停车诱导系统泊车指示牌的设置,已从黄埔区向卢湾、静安、徐汇区等中心城区扩展,总量已达130多块。广州在北京路启动停车诱导项目,接下来将要在上下九商业街建设第二块停车诱导系统的应用区。北京在停车诱导系统方面是走在最前边的。北京西单交通停车场诱导系统,将该地区近10个地下停车场1400多个车位的信息及时显示出来。崇文门、中关村大街等停车诱导系统大项目都在建设中。
实践表明,实行城市停车诱导系统,能更有效地利用现有停车位,从而减少建造新停车设施的需要;能帮助司机找到最近的有空位的短期停车库;能帮助不熟悉这个区域的人确定方位;能告知游客可利用短期停车位的数量和位置;能减少司机寻找可利用停车设施的时间。由于寻找停车位的司机数量减少,相应地减少了交通拥挤和空气污染,增加了车库占有率,从而有可能出现一个相对短时间的成本摊销。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了显著提高。
可以说,在原来咪表计时收费管理系统上建立数字化、智能化泊车管理系统,现正在成为我国一些现代城市交通静态管理发展的趋势,也为我市城市交通静态管理提档升级提供了契机。
为此,建议我市借鉴重庆“企业建设,政府租用”的运营模式,尽快在我市建立和实现智能化、数字化泊车管理系统。
哈尔滨市优先泊车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8月提出数字泊车管理系统,比原来系统有大幅提升。新系统若建成后,泊位形式更加多样化,管理效率将大大提高。特别是增加了泊车监控系统和泊车导向系统,使车流疏导更加科学化,并能有效遏制泊位区车辆犯罪,使停车更加安全、文明,有助于提高城市品位,更加适应于“大冬会”水准。
这个数字泊车管理系统,是由终端系统、中心管理系统和数据传输系统三个部分构成的。终端系统有三种工作方式,即集中地扳式泊位、一表多泊位、集中广场泊位。三种泊车方式均采用非接触逻辑加密IC卡收费结算,收费装置控制泊位数可任意选择,泊车布局更加合理,数据可传输、采集,各停车场均有显示装置。比如路边停车场或路口有大屏幕,显示该停车区共有泊位、已用车位、空闲车位以及附近咪表区泊位状况。由于有了数据传输系统,在中心管理系统的大屏幕就可看到各处泊车的现状,使整个交通静态管理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
建议政府把智能化、数字化泊车管理系统纳入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并对智能化、数字化泊车管理系统组织科学论证,争取在“大冬会”前使智能化、数字化泊车管理系统全部处于正常运行程序中。
课题组总负责:
于逸生 市专顾委委员 黑大法学院院长 教授
组 长:
李德滨 市专顾委委员 市社科院研究员(执笔)
成 员:
杨明远 市专顾委委员 市求实经济技术调查咨询服务中心主任 研究员
王淑华 市教育研究院研究员
李 丽 哈尔滨商业大学外语学院讲师
李 薇 西北民族大学社会人类学民族学院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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