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五: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司机们认为,银河公司的合同书是一份霸王合同,存在许多不合理条款,例如:合同第八条规定,凡被有关管理部门处罚的,公司对司机罚款1000元;司机受媒体点名批评,第一次除受有关管理部门处罚外,公司罚款1000元,且司机要自费在市级以上报纸公开登报作出检查,第二次视司机违章,解除合同,公司收回车辆不退保证金。
罪状六:司机购车须委托公司,价格高于市场价。一般的,出租车公司集体购车理当低于市场价格,但他们购买的车却高于市场价。据了解,的哥购车必将现金交给出租车公司购买,一般而言,公司代购的车价高于市场价至少5000元以上。司机陈师傅说,他花了8.7万元通过银河公司购买的桑塔纳轿车,当时市场价不过7万。另有司机佐证了他的说法:“2001年自己在银河公司购买捷达车价格是116800元,约高于市场价5000元。”
罪状七:司机更换新车只能低价转给公司。当司机想转让车辆时,只能转让给公司,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格约一至两万元,如自行转让,公司拒绝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银河公司出租车司机刘卫国介绍,2006年4月,因父亲罹患癌症急需救命钱,他曾联系好买家,欲以9万元的价格转让出租车,但公司拒绝办理转让手续时,不得已的情况下,刘卫国最终以7.3万元将车卖给公司,“公司实际是利用他们手中的权力,逼迫我们低价转让车辆,再高价转出,从中牟利。”
罪状八:公司从不开具发票。多名司机称,公司每月收取多项费用,包括公司自身的服务管理费170元,从未出具过正式税务发票。他们也曾要求过公司开具发票,对方总以“是为主管代收费用无法开具”为由拒绝。司机质疑:“难道公司服务管理费也属于代收吗?”
公司:听从法院判决
针对司机细数的种种情况,记者对郑州市银湖出租车公司进行了电话采访。
该公司负责人杨先生表示,目前公司已经对司机的收费开具发票;购买新车车价问题,公司现已和市场价格保持一致;司机更换新车时公司也允许自由买卖,并非只能转给公司。
但是,何时能够开具发票?何时允许司机自由更换车辆?该负责人不予作答,不过他表示此前公司确有司机购车低价转给公司的情况,如今情况已经改善,不存在此类问题。
记者接着问道,公司并非执法机关,为何有权对司机处罚?公司为何不予退还部分司机押金?该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