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要求,在2005年前瞻性地提出争取用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城乡互相衔接、资源共享、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公交新网络,提出了建设“大交通、大公交”的构想和在浙江省率先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奋斗目标。
一年多以来,在绍兴市政府“加强公交一体化建设、保证公交优先战略实施”的大背景之下,通过交通人不懈的努力,绍兴的公交一体化体系已初具规模。

绍兴市交通部门正积极实地踏勘选址,制定实施方案,预计将于2007年年底前,在沿中心城周边规划建成4-5个公交换乘中心,以改善公交车换成条件,实现无缝衔接,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
突破体制颈瓶
在城乡公交化管理方面,全国几乎是“各自为政”。城乡公交化改造,由于机构体制的种种原因和部门分管的困扰,长期以来被搁置了下来。再加上城乡公交的法律体系不完整,缺乏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地方往往只能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操作规范,这又导致了各地标准不一。
毋庸讳言,当前各界对公交化管理还有许多异议和争论,绍兴市则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在进行大规模调研的基础上,2006年5月,绍兴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市区和绍兴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的意见》,确定了由市交通局统一履行全市城乡公交行业管理职能,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管理体制问题。
同时,明确了三大任务。首先是成立机构。2006年8月,市府办印发《绍兴市区和绍兴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绍兴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协调小组,成立城乡公交行业管理机构,设立绍兴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负责全市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与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其次是建立制度。制定《绍兴市城乡公交客运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城乡公交客运”的定义,对城乡公交实行统一的发展政策和经济政策,采用统一规定。第三是制订规划。市交通主管部门投入80万资金,与上海同济大学联合编制了《绍兴市城乡公交发展规划》、《绍兴市城乡公交线网专项规划》,为绍兴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难题布满改革路
有了政策,定了体制,建了规划,公共交通管理处在摸索与实践中总结出改革道路上的四大难题。
1.缺乏严密的公交管理法规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但对公交客运市场如何管理,国家缺乏应有的法律体系。常见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的种种“规定”和“办法”。这些文件虽然对市场运行起到了部分作用,但是其缺陷也十分明显。这些规定中,往往只有对业主的约束,缺乏对业主的保障和对乘客的管理,缺乏对运营公司的资质认证,造成公交客运市场发展不平稳。
2.公交公益性定位模糊
目前,城乡公交的运作是以企业经营为主,虽然国家四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经济意见》中明确规定:“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要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统筹安排,重点扶持。”
但由于种种原因,政府对公交事业的投入甚少,政府对公交扶持政策,如土地出让、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几乎没有。因此造成公交企业经营效益低下,公交基础设施薄弱,公交车辆成新率较低,公交智能化建设滞后,站场设施无法满足市民需求。
3.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困难重重
农村客运投入不足致“短腿”。目前,农村客运站场大部分还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造的简易站。尽管随着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不断推进,一些县(市)已投资建造了一批农村四级、五级客运站,但受到宏观调控,农村土地资源紧张的限制,农村客运站场建设举步维艰。
交通规划先天不足。公共交通的顺畅与通达离不开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扶持”,但城乡交通规划的“先天不足”及实施上的乏力问题日益暴露。缺乏统一的农村客运和城乡公交的发展规划,对市区、中心城市与县域城市的公交客运线路安排、站点设置、客源配置等作统筹合理的规划布局,各县(市)也没有对县城、乡镇、行政村农村客运和城乡公交资源配置作统一的规划安排。
车型配备不适合山区乡镇道路状况。由于部分山区乡镇农村准四级公路路宽达不到通公交车的条件,公交车交会困难,对客车营运通行造成了安全隐患。
4.公交企业“步履维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