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交通管理体制和规划
1.交通管理规划
符号:P1
定义:是否在进行了居民出行、交通流分布等多项调查和交通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包括交通需求管理、交通流组织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并通过了专家论证。对交通管理规划的评价指标包括:
- 交通调查全面、深入;
- 对现状存在的问题诊断正确;
- 交通需求分析定量、可信;
- 交通管理方案(含交通需求管理措施、交通运行组织)科学、可操作性强;
- 对交通管理方案的效果评价科学、合理。
单位:无
表1:交通管理规划分级表
评价标准等级 一 二 三 四 五 P1 满足五项 满足四项 满足三项 满足二项 无 指数 90到100 80到89 70到79 60到69 02.交通综合协调机构
符号:P2
定义:是否建立了由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参的加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构,根据交通需求,进行交通规划和建设。评价指标包括:
- 机构健全;
- 决策民主化;
- 以管理为中心;
- 明确责任制;
- 分工落实。
单位:无
表2: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分级表
评价标准等级 一 二 三 四 五 P2 满足五项 满足四项 满足三项 满足二项 无 指数 90到100 80到89 70到79 60到69 03.交通指挥中心
符号:P3
定义:36个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根据需要,是否建立了指挥中心,36个大城市逐步实现:
- 信息查询
- 监控
- 信号控制
- 通讯
- 交通指挥
- 接警
- 勤务管理等
地级市逐步实现:
- 信号控制
- 通讯
- 交通指挥
- 接警
- 勤务管理
- 监控等
县级市逐步实现:
- 交通指挥
- 接警
- 勤务管理
- 通讯
- 信号控制等
实现对交通违章、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以及对值勤民警的直接指挥和管理(或在110指挥中心中有同样功能)
单位:无
表3:交通指挥中心分级表
评价标准等级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