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马召辉 贾绍明 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周伟 
摘要:本文从我国公路工程造价中介组织发展的现状分析出发,通过对面临的发展条件的分析,探讨了发展公路工程造价中介服务和加强组织管理的思路。 
关键词:公路建设 造价 中介服务 发展 思路; 
1 引言 
我国已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职能的转变,机构改革的进行,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也将面临挑战,需要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是完全依靠社会中介组织来管理造价,还是继续发挥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的职能,还是两者均有发展?是我们造价管理部门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社会中介组织是依照一定的规则(即有关政策、法规或法律)以独立、公正为原则,凭借其特有的技术服务功能、沟通功能、公证鉴定功能、监督管理功能、市场调节功能为全社会提供各种服务的一种社会自律性组织。它讲求的是服务意识,依靠服务在竞争中赢得客户。社会中介组织具有服务性、中介性、独立性、非政府性等特点。从长远来看,以中介服务的方式来管理公路工程造价,是今后的发展方向。但从现实来看,它有一个发育、成长和完善的过程。在这一改革发展进程中,政府管理职能的发挥是不可或缺的。本文仅就此作一初步探讨,以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2 公路工程造价中介组织发展现状 
公路工程造价中介组织依据我国目前的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大多数是从属于设计、监理、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经济部门,并结合工程设计、监理业务、咨询服务开展造价业务工作的。 
公路交通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实施,直至竣工,由于工程规模大、投资大、工期长、技术复杂、涉及因素多,对造价影响大,决定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造价中介咨询服务工作在不同阶段都有体现,只是在"重建设,轻造价"影响下,造价中介咨询服务和造价执业人员工作未得到应有重视。实际上,公路造价中介咨询服务工作一直伴随着公路建设全过程,造价执业人员工作随着建设全过程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中介组织主要体现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等法人实体。 
"工可"阶段,编制单位(中介机构)造价执业人员,从经济方面对"工程方案"提出意见,并编制工程估算。 
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咨询单位)造价执业人员,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研究,能动影响工程设计,编制工程概、预算。 
招标阶段,招标代理单位(或咨询单位)造价执业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 
实施阶段,监理咨询单位造价执业人员,对计量及费用支付进行管理,审核工程变更及工程结算。 
竣工阶段,主要由造价执业人员组成,编制工程竣工决算。 
这些"工可"估算、设计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编制、工程变更及审核、工程结算审核都是相关单位从事具体公路工程造价中介服务工作的体现,较好地发挥了造价执业人员能动确定和控制造价作用。 
由于我国交通建设行业还没有真正建立起造价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和公路工程中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管理制度,造价执业人员职责权利未能落实,在建设管理中造价控制作用未能得到重视,造价中介服务作为设计、咨询、监理等单位的辅助性经营业务而存在。 
由于公路造价与公路工程方案是密不可分的,公路造价中介服务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