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 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接的玻璃组件,出厂时应按GB 16776要求进行试验样件的剥离检验。
7 包装、运输与储存
7.1 包装
7.1.1 包装箱应有足够的牢固程度,在吊装、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损坏,包装应满足按GB/T 13384规定的要求。
7.1.2 设备表面应采取适用的防锈措施和用木材或其它材料加以保护;对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防尘包装;对仪器仪表设备应密封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
7.1.3 包装箱上的标志应符合GB 6388的规定。
7.1.4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怕湿”、“小心轻放”、“向上”等标志,其图型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7.1.5 包装箱中应有装箱单、明细表、产品出厂证明书、合格证、随机技术文件及图纸,这些文件、清单、资料均应装在置于包装箱内表面的专用盒内。
7.1.6 有外露装饰面的金属零、部件(面板、装饰型材及装饰扣条等)及玻璃构件(各种门扇等)应对装饰面贴膜或用柔性物体包裹等方法进行简易包装。
7.2 运输
7.2.1 未包装或简易包装的屏蔽门零、部件宜采用公路运输,采用铁路或海运时宜使用集装箱运输。
7.2.2 未包装的钢制构件装车时应固定可靠,用木材或其它软材料加以保护,避免表面镀层擦伤或损坏。
7.2.3 门扇等玻璃构件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采用起吊设备装卸车应使用柔性绳索或在捆绑部位垫置柔性物体。
7.2.4 门扇等玻璃构件装车时应垂直放置,并采用钢制或木质三角架进行可靠固定,构件与构件之间及玻璃周边均应采用柔性物体隔离。
7.2.5 运输有包装的屏蔽门零、部件,包装箱应固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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