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储存··· 7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符号和缩略语··· 8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试验方法··· 9
前 言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地铁与轻轨研究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技术要求,检验,试验方法和包装、运输与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设计、制作、检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