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杰代表提出的“改革并规范我国“市”级行政建制”的建议,我举双手支持,只是不同意将地级市改称为州,因为“州”与“地区”名称有相同之嫌,城市概念不强。
对不同级别城市改名的建议引起大家这么热烈的讨论,从不同级别城市叫什么名称,到不同级别的区及不同级别的局叫什么名称,引伸到行政区划和行政体制改革问题。其实名称不是主要问题,也很容易修改,行政区划和行政体制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是需要长时间探索才能解决。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名称混乱背后隐含着新旧管理体制的斗争
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主体是按照区域设置行政管理机构,分中央、省、地、县、乡五个层次。省级有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等名称;地级有地区、专区、区、市、自治州等名称;县级有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等名称;乡级有乡、镇、区等名称;中央、省、地、县四级的部门机构都有局设置。名称混乱到了极点,各级名称相同的主要为市、区、局三种,改名称是非常必要的。
省、地、县、乡行政区划管理体制在城市化水平低及经济不发达时期应该是可行的,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及城市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的辐射作用越来越明显,省、地、县、乡旧管理体制束缚了城市化发展,城镇纷纷想办法摆脱旧管理层次的束缚,争取升级,减少管理层次,直接接受上一级领导,这种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行政区划不断变化,不同级别的城镇正在崛起,因此出现了不同级别城市。 二、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敲响了省、地、县、乡管理体制的丧钟
近年来我国行政区划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有力的支持了城市化建设和经济发展。 从省级看,重庆市改为直辖市后,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取得的成就是人人皆知的事情,沿海地区出现的计划单列、副省级,对外开放等市,摆脱部分省级控制权,直接接受中央领导后所取得的成就更是令人刮目相看,例如:大连、青岛等城市发展速度惊人。省级行政区划城市化已具备启动条件,撤销省级行政区划建制,不仅减少了省级这部分吃皇粮的工作人员,更重要的是解除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障碍。
地级行政区划改革取得的成就最大。第一步改革摆脱了地区、专区的束缚,纷纷改为省辖市,第二步撤销地区、专区,减少了行政管理机构,去掉了一大批吃皇粮的人员,扩大了城市发展空间,地区行政区划基本消失。改革不可能一部到位,目前仍然存在市管县不合理的弊端。有少量经济相对落后和城市化水平不高的地区和自治州存在,也是合理的。
县级行政区划改革任重道远。目前虽然县级城市化发展较快,但由于县级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基础较低,且发展不平衡,县行政区划还应存在一定时期。
乡级行政区划改革发展也很快,大批乡级城镇涌现,提高了农村城市化水平。 三、几点建议:
1.行政区划改革速度应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城市化发展要求。原有的各级区划名称应以保持原名称为主,这样即保持了名称的稳定,又照顾了称呼习惯,随着行政体制和行政区划的改变改称呼比较自然。可将最为混乱的城市名称先按省、地、县、乡四级区别改名,建议两种方案:都、市、城、镇或都、府、市、镇,将来条件成熟时取消地级管理层次,分都、市、镇三级。
2.对于很多人提出全国划分增加到50个省的方案我持不同意见,应增加城市区划,逐步减少省区划。我的建议是全国省级行政区划名称基本不变,将直辖市改为都,逐步发展到50--100个都,逐步撤销省建制。按现代化信息管理水平,中央直管50--100个城市是不成问题的。首先从北京、上海试点。撤销河北省建制,将河北省所辖城市划归北京,称为市(或府),将天津划归北京,称为市(或府)。这样即扩展了北京市发展空间,又可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撤销江苏、安徽、浙江省建制,将三省所属城市划归上海,称为市(或府)。以后条件成熟时将重庆、香港、澳门改为都,扩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逐步将大连、青岛、广州等一大批经济发展快、城市化水平高的城市升格为都,扩大区域管辖范围,发挥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3.地级市改为州的意见我认为不妥,那样和原来的地区有什么区别。地级城市区划改革已基本完成,而且成效显著,可将地级市仍称为市或改称府,可逐步将县级城市该为都(省)直属,扩大行政区划范围,改变市管市的现状。条件成熟时将两级市(城)区划管理体制改为一级,按现有现代信息化管理水平,一个都(省)管理100左右个区域应该不成问题。
4.县级要加快县城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城市档次,逐步改为市(或城),不具备条件的仍保留县区划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