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经济总量及综合实力,长江三角洲地区各城市大致可划分为4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上海,其人口不足长三角地区的20%,而经济总量、外贸出口、利用外资等却占30%左右,财政收入更是超过50%,是当之无愧的龙头老大;第二层次包括苏州、杭州、无锡、宁波和南京,2002年,这5个城市国内生产总值均已超过1000亿元、财政收入均已超过200亿元;第三层次包括常州、南通、绍兴和嘉兴,这4个城市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均在700亿元以上、财政收入均在70亿元以上;第四层次包括镇江、扬州、泰州、湖州和舟山,这5个城市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在700亿元以上,财政收入在70亿元。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对比分析
作为长江三角洲地区15个城市中的第二层次,杭州、宁波、苏州、无锡、南京5市整体实力处于上游,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及工业经济效益等大多数指标在15个城市名列前位。5市的平均指标和产业层次高于长三角地区的整体水平。而从5市的现状特点来看,经济发展的实力有着明显差距,但同时各有其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同样也存在着各自的优势。
从反映区域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综合实力方面的GDP总量看,5个城市中最高的是苏州市,达2060亿元,名列长三角15个城市第二位,其次为杭州市,达1780元,列15个城市第三位,无锡位居第四,达1602亿,宁波和南京分别为1500亿元和1295亿元,居15个城市中第5、第6位。从5个城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量分析,苏州位居5城市之首,增量为299.72亿元,无锡紧随其后,增量为241.59亿元,超过杭州,杭州增量211.99亿元,宁波和南京增量分别为187.31亿元和144.7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增速无锡排在5个城市中的第4位。从江苏、浙江两省情况看,江苏省国内生产总值可比价增速11.6%,而浙江省增速为12.3%,高出江苏省0.7个百分点。从15个城市情况看,浙江省6个城市增速都排在前10名,其中前5名有4个。党的"十六大"在分配理论上提出了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宏观收入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和政府3者之间分配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最终成果的增加值总和即国内生产总值视为收入分配的初始总量。从宏观上看,总收入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要素收入分配和国民可支配在3者之间分配3个阶段的完整过程,分配的收入总量随着各个阶段的推进而有所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报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企业、居民分配关系变动中居民可支配收入分配比例在1999年已达到3者宏观收入分配中的68.5%。从而可以说明各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高低与各城市国内生产总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财政收入的增长从一个侧面反映经济运行的质量,同时也可以通过财政支出来调节扩大居民的收入。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同时提高地方财政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再通过扩大财政转移性支出中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收入水平,是提高城市居民收入的渠道之一。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是各地政府着重研究并花大力气来抓的主要工作之一。江苏8个城市三次产业比例关系由上年的7.7∶52.9∶39.4调整为7.0∶53.5∶39.5,浙江6个城市三次产业比例关系由上年的9.1∶53.4∶37.5调整为8.2∶53.7∶38.1。应该说都呈现一产比重下降,二产、三产比重上升的格局,江苏第二产业的比重提高高于第三产业0.5个百分点,而浙江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高于第二产业0.3个百分点,浙江的第三产业的发展要快于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