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月份交通事故主要特点
(一)全国有23个省(区、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8个省(区、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同比减少省份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个。其中,山东、陕西、黑龙江、甘肃、天津、青海和西藏7省(区、市)死亡人数降幅在25%以上。但海南、重庆、贵州、新疆、湖北、宁夏、安徽和广西8省(区、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分别上升144%、57.4%、24.4%、13.3%、7.4%、3.8%、2.9%和0.5%。
(二)碰撞事故依然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形态,翻车、碾压、坠车事故大幅下降。碰撞事故导致4449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70.1%。其中,正面相撞和侧面相撞分别造成1793人和1709人死亡,分别占总死亡人数的28.3%和26.9%。翻车、碾压、坠车事故分别造成326人、231人和115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31.8%、26%和16.1%。
(三)超速行驶、无证驾驶、违法占道行驶、违法会车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导致事故死亡人数明显减少,但仍然是机动车肇事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导致914人死亡,同比下降8.2%;无证驾驶、违法占道行驶、违法会车和酒后驾驶分别导致414人、285人、282人和208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22.6%、45.9%、9.9%和33.5%。但超速行驶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14.4%,仍然是导致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逆行、违法占道行驶、违法会车和酒后驾驶分别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共占总死亡人数的37.6%。
(四)公路交通事故比例较大,高速公路、三级公路以及国道、省道和乡道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明显。公路交通事故导致4735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74.6%。高速公路事故造成427人死亡,同比减少112人,下降20.8%;三级公路事故造成1065人死亡,同比减少232人,下降17.9%;国道、省道和乡道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6%、9.7%和10.5%。另外,城市快速路事故造成250人死亡,同比减少69人,下降21.6%。
(五)未安装防护设施的路段事故比例较大。无防护路段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70.5%,三、四级公路上无防护路段造成的死亡人数达到84%。
(六)公路客运、一般货运和私用车辆事故均同比下降。公路客运事故造成260人死亡,同比减少118人,下降31.2%;一般货运事故造成1796人死亡,同比减少188人,下降9.5%;私用车辆事故造成2875人死亡,同比减少137人,下降4.5%。
(七)晴天、阴天、雨天事故均下降。晴天、阴天、雨天事故分别造成4851人、790人、549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9.4%、5.5%和15%。
二、4月份交通事故主要上升点
(一)未按规定让行、逆行、违法超车和违反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造成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其中,未按规定让行造成868人死亡,增加211人,上升32.1%。逆行、违法超车和违反交通信号分别造成328人、221人和132人死亡,同比分别上升11.2%、1.8%和24.5%。
(二)一般城市道路事故死亡人数小幅上升。一般城市道路发生事故造成1114人死亡,增加45人,上升4.2%。
(三)危化品货运、党政机关用车、施工作业车辆和校车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危化品货运、党政机关用车、施工作业车和校车事故分别造成36人、49人、47人和30人死亡,同比分别上升16.1%、19.5%、38.2%和66.7%。
(四)雾天事故大幅上升。雾天事故造成113人死亡,同比增加62人,上升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