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按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8236起,造成1218人死亡,1189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20.84万元,同比分别下降8.6%,6.5%,1.6%,25.8%(见图一),万车死亡率8.47,同比下降1.28个万分点,十万人口死亡率4.34,同比下降0.30个十万分点。
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30起,造成142人死亡,14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6.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8.92%,21.11%,27.50%,10.92%;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7起,造成66人死亡,3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9.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2.50%,22.35%,56.67%,5.11%;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造成26人死亡,6人受伤,同比分别下降66.67%,53.57%,81.82%。
二、主要特征
(一)事故发生地区域特征
1、总队直属和远郊各单位事故情况
2007年,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直属各单位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042起,造成411人死亡,534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29.52万元(见表一),分别占总数的49.08%,33.74%,44.93%,40.09%;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远郊各单位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194起,造成807人死亡,654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91.32万元,分别占全年总数的50.92%,66.26%,55.07%,59.91%。
2、共有18个区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
3、共有7个区县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
4、共有1个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
(二)事故发生时间特征
1、道路交通事故24小时情况
从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24小时统计数据来看,发生死亡事故的第一个高峰时段出现在7-11时之间,第二个高峰时段出现在14-16时,死亡事故发生最少的时段为凌晨2-4时。
2、道路交通事故31日情况
从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31日统计数据来看,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一天是23日,仅此一天就有74人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发生死亡事故最少的一天是29日,共有19人死亡。
3、各统计月事故情况
从2007年各统计月的数据来看,一月死亡人数最多的月份是8月,当月死亡127人,其次是5月,当月死亡120人。一月死亡人数最少的月份是1月,当月死亡72人。
(三)道路交通事故中交通参与者的特征
1、不同类型的人群事故情况
农民是在各种人群中事故发生率,死亡率和受伤率最高的,2007年农民共发生交通事故2508起,占事故总起数的30.45%,死亡367人,占总死亡人数的30.11%,受伤3670人,占总受伤人数的30.86%;其次是自主经营者,共发生事故1431起,占事故总起数的17.38%,死亡248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0.34%,受伤2168人,占总受伤人数的18.23%;再次是工人,共发生事故1184起,占事故总起数的14.38%,死亡152人,占总死亡人数的12.46%,受伤1562人,占总受伤人数的13.13%。
2、不同性别人群事故情况
事故次数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直接财产损失(万元)
男性责任者 7909 1186 11455 1274.48
女性责任者 327 32 438 46.36
合计 8236 1218 11893 1320.84
3、不同驾龄的驾车人事故情况
从不同驾龄的驾车人(每5年为一个间隔周期)肇事情况来看,5年以内驾车人事故发生率和致人死亡率最高,分别占总数的54.89%和50.89%,同时随着驾龄的增长,事故发生率呈下降趋势。
分析驾龄在5年以内的驾车人肇事情况,1年以内驾龄的驾车人事故发生率最高,共发生事故896起,造成120人死亡,1333人受伤,分别占持证驾驶人发生事故总数的14.60%,14.17%和15.01%。
4、不同年龄段人群事故情况
从不同年龄段来看,26-45岁这个年龄段的人群事故发生率最高,共发生事故5859起,死亡874人,受伤8489人,分别占总数的71.14%,71.77%和71.38%。相对上述年龄的人群,学龄前儿童和小学生事故发生率较低,其中,1-6岁的学龄前儿童共发生事故9起,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分别占事故总数的0.11%,0.36%,0.05%;7-12岁的小学生发生事故11起,造成3人死亡,11人受伤,分别占事故总数的0.14%,0.27%和0.09%。
(四)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的特征
1、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当事人的交通方式的事故情况
从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当事人的交通方式来看,肇事率居前三位的是:驾驶客车(包括营运和非营运小型客车)的当事人,驾驶摩托车的当事人,驾驶货车的当事人。
2、不同使用性质车辆事故情况
2007年,私用性质车辆事故发生率最高,私用车辆发生事故4249起,造成500人死亡,5920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51.59%,41.07%和49.78%;其次是一般货运车辆发生事故1601起,造成368人死亡,2071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19.44%,30.20%和17.41%;再次是客运车辆(不包括非营运性质的小型客车),发生事故1295起,造成186人死亡,2380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15.72%,15.28%,20.01%。
在上述肇事率最高的私用性质车辆中,摩托车和小型客车是肇事的主要车型,其中摩托车发生事故2097起,造成246人死亡,3071人受伤,分别占私用性质车辆肇事总数的52.98%,54.79%和55.34%;小型客车发生事故1408起,造成142人死亡,1856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35.57%,31.63%和33.45%。
居肇事率第二位的一般货运车辆中,重型货车发生事故453起,造成113人死亡,600人受伤,分别占该类车辆肇事总数的30.08%,32.94%和30.46%;中型货车发生事故365起,造成88人死亡,463人受伤,分别占该类车辆肇事总数的24.24%,25.66%和23.50%;轻型货车发生事故483起,造成88人死亡,630人受伤,分别占该类车辆肇事总数的32.07%,25.66%和31.98%。
居肇事率第三位的客运车辆中,公路客运以大、中型客车肇事率最高,该类车辆共发生事故361起,造成110人死亡,958人受伤;公交客车仍以大、中型客车肇事率最高,该类车辆共发生事故264起,造成36人死亡,384人受伤;出租客运以小型客车肇事率最高,共发生事故418起,造成21人死亡,588人受伤,旅游客运以大、中型客车肇事率最高,共发生事故11起,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
3、不同技术性能的车辆事故情况
从车辆技术性能导致事故发生来年,96.66%的事故车辆都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性能的车辆,只有3.34%的事故车辆发生的事故是由于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国家的规定导致的,但其中的1.66%的制动不良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该与车辆驾驶人(所有者)对车辆的维护保养有关
(五)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的特征
1、按不同技术等级的道路的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率最高的道路是一般城市道路,发生事故3062起,其次是二级公路,发生事故1982起,再次是三级公路,发生事故1342起,占事故总数的37.18%,24.06%,16.29%。
造成死亡最高的道路是二级公路,在该类道路上共有399人死亡,其次是一般城市道路,在该类道路上共有291人死亡,再次是在三级公路,在该类道路上共有189人死亡
2、在不同线型的道路的发生事故情况
根据事故统计数据,在道路线型较好,危险程度相对较低的平直的道路上事故发生率最高,共在平直的道路上发生事故4539起,造成636人死亡,607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00.18万元,分别占总数的55.11%,52.18%,51.06%,53.01%;但在道路线型较差,危险程度相对较高的连续下坡路段,事故发生率却最低,共发生事故32起,造成4人死亡,3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0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0.39%,0.35%,0.33%和0.36%。分析原因,可能是驾驶人在平直的道路上更容易放松警惕,忽视交通安全造成的。
3、在有无道路物理隔离的道路上的事故情况
从道路的有无物理隔离设施来看,在无隔离的道路上事故发生率最高,共发生事故6912起,造成1061人死亡,1004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92.3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83.93%,87.11%,84.47%和82.70%。但是,在有中心隔离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事故发生起数等各项指数均比无隔离的道路成大幅下降,在有中心隔离加机非隔离的道路上,更是无死亡事故发生。
4、在不同路表情况和路面状况的道路上的事故情况
在不同路表情况和路面状况的道路上的事故情况,与在不同线型的道路的发生事故情况比较类似,在行车条件较好,安全性较高的干燥路面和路面完好的道路上,事故发生率等各项指数均高于其它行车条件较差,安全性较低的路面。
5、不同行政等级的公路的事故情况
从发生事故的道路的行政等级来看,省道和县道事故发生率等指数均高于国道和乡道。其中,事故起数最高的是省道,发生事故3035起,其次是县道,发生事故2911起,各占总数的36.85%和35.34%;造成死亡最多的道路是县道,共造成414人死亡,其次是省道,共造成386人死亡,各占总数的34.03%和31.69%;造成受伤最多的道路是县道,共造成4347人受伤,其次是省道,共造成4290人死亡,各占总数的36.55%和36.07%
(六)道路交通事故中环境的特征
1、不同天气条件的事故情况
从不同天气条件的事故统计情况来看,在天气睛好的气象条件下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等指数均远远高于其它天气条件的事故量,分析原因也应该是在天气条件好的时候,驾车人更容易放松警惕,更容易违法驾车,导致事故发生。
2、不同照明条件的事故情况
从不同照明条件的事故统计情况来看,白天事故次数等各项指数均高于夜间的各项指数,其原因是人们出行多在白天,导致事故多在白天发生。但是,夜间有路灯照明的路段事故次数和受伤人数高于无路灯照明的路段,则应该是驾车人在有路灯照明的路段思想放松,更容易违法驾车所致,同时,在有路灯照明的路段死亡人数低于无路灯照明的路段,说明在夜间有路灯照明的路段更能够有效地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七)不同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情况
从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情况来看,驾车人违法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除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其比例为89.37%)低于94%外,其它指数所占比例均高于94%,所以加强路面管控,减少驾车人违法行车,是交通事故预防的重点。
导致事故发生的驾车人的前三位违法行为是,未按规定让行、违法会车和无证驾驶,分别造成事故1844起、670起和608起,别占事故总次数的22.39%、8.14%和7.38%。
从发生上述违法行为的车型来看,违反让行规定最多的车辆是小型客车,因该违法行为造成事故705起,其次是摩托车,因该违法行为造成事故430起;违反会车规定最多的车辆是摩托车,因该违法行为造成事故212起,其次是小型客车,因该违法行为造成事故171起;无证驾驶肇事的主要车辆是摩托车,在608起因无证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无证驾驶摩托车就有502起,占总数的82.60%。
从不同使用性质的车辆产生上述违法行为来看,违反会车规定最多的车辆是私用性质车辆,因该违法行为造成事故341起,其次是一般货运性质的车辆,因该违法行为造成事故130起;同时上述两种使用性质的车辆也是违反让行规定的主要车辆,其中私用性质的车辆因违反让行规定造成事故885起,一般货运性质的车辆因违反让行规定造成事故282起;再有私用性质的车辆还是无证驾驶肇事的主要使用性质的车辆,在608起因无证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无证驾驶私用性质的车辆造成事故511起,占总数的84.05%
三、2007年交通事故的上升点和下降点
(一)事故上升点
1、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超车、无证驾驶导致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分别导致30人、14人、45人和131人死亡,同比分别上升30.4%、7.7%、18.4%和12.9%。
2、星期一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增加。星期一发生交通事故导致226人死亡,同比上升28.4%。
3、县道交通事故上升。发生在县道上的交通事故导致414人死亡,同比上升2.2%。
(二)事故下降点
1、单方事故下降较大。翻车、坠车、撞固定物等单方事故导致289人死亡,同比减少41人,下降12.4%。其中,翻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0%,坠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9%。
2、在一般城市道路发生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下降。在一般城市道路上发生事故共导致291人死亡,同比下降12.1%。
3、早、晚高峰时段事故致死人数降幅较大。早、晚高峰时段发生事故共导致314人死亡,同比下降12.5%。其中,16至19时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9.4%。
4、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减少。客运车辆肇事导致186人死亡,同比减少68人,下降36.6%。
四、2008年交通事故预防的建议
针对2007年交通事故呈现的特点,建议在2008年事故预防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对私用性质车辆的管理
针对2007年私用性质车辆的事故发生率居高,特别是私用性质的小型客车和摩托车违法严重,肇事率相对较高的情况,建议加强路面交通管控,严查小型客车的各种路面违法行为,特别要针对摩托车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开展长期的整治工作,同时,还应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私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二)加强对道路条件和附属设施的改造
从2007年的统计数据中,我们发现在有道路隔离设施的路段上事故发生率远远低于没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和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行“生命工程”,其在事故预防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的情况,建议今年进一步完善道路的基础设施,为事故预防打下一个好的基础。
(三)加强对客、货运车辆的管理
2007年客运车辆肇事相对2006年有所减少的情况,与近年来我市有关单位一直重视客运车辆的交通安全,狠抓客运车辆的管理密不可分。建议今年仍要继续加强客、货运车辆和运输企业的管理。
注:
1、上述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统计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7日15时。
2、全市常住人口2808.00万人,摘自重庆市统计局《2006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