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城市道路网存在的常见病
1.路网等级结构不合理,造成道路系统功能紊乱
长期以来在道路网规划建设中,各城市往往只重视快速路和主干道网规划建设,忽视城市次干道和支路网的规划建设,导致我国城市道路网等级级配不尽合理。这几乎已经成为我国大城市的通病。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表明,从快速路至支路,路网合理的级配结构应为“金字塔”形,而我国大中城市路网结构同国标差异很却为“倒三角”、“纺锤”形(图1),普遍缺少支路或次干路,其中支路网密度指标大、远小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下简称国标)3-4km/km的要求。
路网级配不合理,导致就会城市道路交通功能的紊乱。交通生成点与干路系统缺乏过渡性连接设施,城市交通集中在几条贯通性干路,不仅不利于机非分流系统的形成,也不利于不同出行距离交通的相互分离,更不利于不同类别道路系统交通功能的发挥。普遍表现为城市交通该快不快、该畅不畅、该通不通、该达不达;长距离交通与短距离交通重叠,机动车交通流与非机动车交通、步行交通流重叠,快速交通流与普通交通流重叠;大量过境交通穿越城市道路,机动车交通穿越市中心区,大片居住区成为公交盲区,商业中心公交、自行车、行人出行没有方便感、安全感等等。
2.城市道路网密度低、系统性差,不能适应机动化发展和智能化交通组织
无论从理论分析,还是有国际经验证明,要使现代化城市交通控制系统(UTCS)和智能化交通系统(UTIS)发挥功效,必须具备足够的路网密度,主次干道的合理间距应不超过400米。提供足够的路网密度和系统性要比单纯追求干道的车道数、宽度重要的多。而这一点却恰恰是我国城市道路存在的另一通病。国内城市道路网密度与国际先进城市相比差距很大,如表1、表2。加上各级路网系统性差,断头路很多,又加上混合交通干扰严重,使现代化的城市交通控制系统(UTCS)和智能交通系统(UTIS)在中国城市交通系统中难于奏效。路网整体性功效也就无法得到有效发挥。

图1 国内部分城市现状路网等级结构与国标推荐值的比较
表1 国内部分大中城市现状道路网密度
城市名称南京合肥太原马鞍山镇江芜湖鞍山调查年份1997199319941990199319871994路网密度(km/km表2 国外部分大城市道路概况
国名城市名称人均道路面积(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