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区域资源服务的范围涉及整个区域,或者更大的范围。如果在管理和建设上均采取完全的地方化管理,由地方政府主导规划和建设,将不可避免导致区域资源在开发利用、经营上与服务目标的矛盾。
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管理机构的成立,以及区域管理基金的设立,区域资源从规划、建设,到管理、经营宜采取区域管理、区域共建、多城市参与决策等模式,以保障区域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开发。
4.7 发挥区域交通设施综合规划协调作用
确定区域规划的法定地位,对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区域内保护的设施资源等通过区域规划确定布局、走向和发展时序。
区域规划应充分研究区域经济和社会运行特征,避免以行政区为界限的规划,处理好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特别是在珠江三角洲区域,应将港澳纳入区域规划的组成部分,通过协调,使区域规划中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划能承载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在区域规划中研究区域不同类型交通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充分发挥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作用,形成系统运行成本低、能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交通网络。
对于大型的区域交通设施,在区域规划中要对其布局、路权等做出规划,并且要提出下一层次交通网络衔接与规划的原则,使地方城市交通规划服从区域规划,以保障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区域性服务。
通过区域规划研究区域交通设施对区域内不同城市或地区的影响,提出区域内城市在交通设施建设和经营上的利益、风险分担框架。
5. 结语
随着我国城市密集地区的发展和壮大,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对于这些区域综合竞争能力的提高,以及空间的合理布局将起越来越大的作用,也是协调和加强区域内各城市的经济联系和互动合作,引导和促进区域的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区域交通发展的研究必然会成为下一阶段我国城市交通设施研究的一个重点。
在区域交通设施的发展上,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城镇密集地区发展经济、人口和空间特征,既要适应当前的人口流动频繁的要求,也要适应流动人口本地化过程中产生的新的交通要求。要考虑如何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可承受的交通服务系统,为高、中、低收入的人群提供不同方式与不同服务档次交通的选择性。同时要保障多种运输方式协作的最优化,以保证货物运输的通畅和成本保持在较低的合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