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行车记录动态追踪:行车记录之资料包括:行车驾驶员姓名、车牌号码、时间、地点及速度等项目。并可采取放影操作方式,依需要选择追踪时段,且可依不同速度播放行车轨迹。
4. 货物装配送讯息回报:透过货物装配送讯息的实时回报,车队管理者可同时掌握所有车辆之实时送货现况,且可协助客服人员快速回复客户货况查询的电话,此外还可依状况适度弹性地调度车辆,让车辆调度人员可随时完全掌握车队.况。
5. 紧急求救讯息回报:当司机或车辆发生紧急事件时,司机可按下GPS 车机上之紧急求救钮,请求监控中心协助。
6. 超速车辆追踪:监控系统可记.司机所有超速车辆之时间、地点及速度,掌握驾驶之行车异常状况。
7. 失去连络车辆追踪:车辆失去连络(断讯)超过特定时间,系统即会将最后一笔收到之车辆地点及时间记录下来,提供管理者追踪考核之用,以避免司机故意断讯。
8. 停留过久车辆追踪:车队管理人员可依公司规定,设定合理之上下货时间,系统即会自动统计在定点停留超过该设定时间之次数,作为司机管理考核之依据。
9. 权限帐号密码管理:系统可提供管理者自行设定权限,并进行新增、修改、删除使用者权限与帐号功能。
10. 地图加值功能:提供地图定位、地址定位等功能,让客运公司能客制化的设定重要地标,同时辅以微调选项,以修正坐标之偏差。
11. 车辆维修管理:提供车辆维修资料之登录功能,以提供相关人员查询维修历史纪录。
12. 里程数管理:提供车辆行驶里程统计功能,以作为统计车辆行驶日里程、周里程或任一时间里程之基础,减少人力计算时间。
虽然目前AVL 系统所提供之功能大致相同,但依据监控系统之建置型态,主要可分为下列两种:
a、网络监控型态:该系统主要为主机(Server)建置在AVL 系统业者中,货运业者经由Internet 联机至系统业者网站,透过帐号之管理,即可监控车队位置,进行相关管理作业,其系统监控架构如图2 所示。此系统之建置费用全由系统公司负担,货运业者仅需负担每月通讯费用及网络托管费用,一般较适合中小型货运业者,但由于不易与公司内部之信息整合,因此大都仅能提供单纯之监控功能。

图2 网络监控系统架构
b、单机监控型态:该系统为主机(Server)建置于各货运公司.部,而此种型态又区分为网络版与单机版两种。网络版之功能可提供货运业者所服务客户之货物追踪功能;而单机版则仅提供货运业者进行车队监控作业,无法提供客户进行相关信息之查询。
依据本研究之初步调查,目前包括车机、监控软件等基本组件之AVL 系统之价格,依据不同型态亦有所不同,一般车机之单价约在2 万至3 万元间,而网络监控型态因该系统之主机架设于系统公司,因此货运业者.月需支付每辆车约200 元至500 元之网站服务费。若采单机监控型态时,网络版费用约为30 万至60 万元,单机版费用则在5 万至18 万元间,费用之差异常常来自电子地图及监控软件之精度,一般单机监控型态即不需再支付系统公司任何服务费用。至于每月之通讯费用则依据采取之无线通讯技术及通讯频率有所不同,惟一般每辆车每月需支付之通讯费用约在250 元至900 元左右。
(二) 货运业现况分析
依据公路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路汽车货物运输业可区分为汽车货运业、汽车路线货运业及汽车货柜货运业等三大类,依据交通部公路总局资料显示:民国91 年2 月台湾地区汽车货运业之现况如表1 所示,由表中资料可知目前业者计有4,464 家、车辆70,200 辆。在业者家数方面,以汽车货运业之家数最多,共有3,978 家(占89.11%),其次依序为汽车货柜货运业之466 家(占10.45%)及路线货运业之20 家(占0.44%);在车辆数方面,仍以汽车货运业之业者家数最多,共有54,881 辆(.78.19%),其次依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