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中描述主干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美国联邦公路管理局在《道路功能等级体系导则》中所提出的道路等级功能设计划分的基本依据是两类交通(通过性和到发性)服务功能的强弱(如图所示)。道路所发挥该类交通功能的强弱取决于沿街两侧建筑物出入**通控制、交叉口间距、交叉口的交通管理与复杂程度等。一般来说,快速路和其它高等级干道主要服务于通过性交通,提供机动车交通快速通过的服务功能。主干道要实现强化通过性交通的服务功能,必须严格控制沿街建筑物的出入**通通达,简化交叉口的交通管理。
目前我国很多主干道沿线都进行的大量的开发,沿线的到发交通与过境交通互干扰严重,严重影响了干道的运行效率。导致干道功能的模糊,原先的名义上的干道是不是交通功能上的干道?
在实际当中我们如何区评判一条道路是不是主干道?
根据通过性与到发性交通数量方面——道路流量的构成(多少是通过性的,多少是沿线到发的)?
还是根据通过性与到发性的相互干扰方面——到发交通规范化与否?(严禁路边停车、主辅道设计、硬性隔离规范到发交通)
还是根据车辆在道路上的出行距离?——主要分区点对点的长距离交通,沿线短距离的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