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多项交通疏解措施以来,布吉路施工期间的交通压力相对减小了一些,缓解了交通拥堵。不过仅仅是保证了不堵塞,在瓶颈路段的车流速度比步行快不了多少,甚至还要慢。深圳在治理交通拥堵问题上可谓花了很大的力气,副市长还曾就梅林关的堵车问题公开向市民道歉。
不惟深圳,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把治理交通拥堵作为重要课题。但由于难度大,往往把目标设置为“缓解交通拥堵”,在指导思想上无奈地只治堵不治慢。“缓解”的结果是永远维持着汽车低速行驶的状态,城市永远处在交通拥堵的困扰之中。
在这人车混杂、冲突严重、拥堵不堪的城市交通背后,如果我们还想探索究竟有没有其他有效的解决途径,就必须彻底改变传统方式。传统的方式是在采用四级道路网、保留人车混杂的无序空间结构下的外延式发展——不断扩建道路、环形道路,大量修建高架路、大型立交,在郊区规划卫星城等。然而事实上,这种方式最终只能加剧交通拥堵,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修一条堵一条,修一环堵一环。
既然如此,有没有其他方法进行内涵式挖掘?
这个世界一向习惯遵循传统的途径,我们通常不假思索就踏上摆在眼前的道路。当这条道路已经不适合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我们越走下去,离解决问题的真正途径就越来越远。在解决问题之前,进行深入研究是必要的;你要解决问题,首先必须先了解它。
将城市道路分为四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这就是现行城市道路级配理论。这四级道路的比例推荐为1:2:3:6。这个级配结构,造成道路交通特性与车流特性不匹配,而且使城市交通陷入一个无法摆脱的悖论(限于篇幅,笔者会在另一篇文章中详细论述)。
根据交通流匹配定律,相互连接的路段,其交通流必须都是连续流。换句话说,与交通流为连续流的路段相连接的其他路段,其交通流也必须为连续流。而在四级道路中,存在着“人与车”的冲突以及“车与车”的冲突,为了克服冲突,除快速路以外,其他三级道路中所有的交叉路口,都不得不设置红绿灯。城市道路大量的灯控路口,造成了道路交通特性的间断流特点,与车流的连续特性不匹配。这个不匹配促使大量汽车挤到快速路上,快速路变成了慢速路。从而使整个城市道路网的道路通行能力很低,只发挥了不足20%,造成了道路资源的极大浪费,造成了交通供给密度小于交通需求密度,造成了交通拥堵,城市向郊区蔓延。
在如此低的利用率情况下,修再多的路也不能使交通供给密度大于交通需求密度,反而破坏了步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使人们出行更加依赖于机动车;城市郊区化也导致了交通距离加长,交通量增加,交通更加拥堵。
进行内涵式挖掘就是要提高道路资源的利用率。这就必须解决道路交通特性与汽车快速连续行驶的特性相匹配。因此,市区道路必须取消红绿灯,全部建成快速路。
根据JD模式,市区道路全部为快速路是可以做到的。首先要解决“人与车”的冲突,在空间上实现人车彻底分离,建设宜人的步行系统(含自行车道);其次解决“车与车”的冲突,因为地面道路全部留给机动车,完全没有行人和自行车,就可以很容易地改造成没有红绿灯的快速路网,同时同步地解决大量汽车的停车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