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公交车、救援车辆以及特种勤务车辆的信号优先。
公交运输系统 建立以GPS为基础的区域智能调度和乘客服务系统。
出租车智能指挥调度系统 以GPS为基础,实现出租车动态交通信息采集,建立智能调度平台,实现预约服务和智能调度,提高出租车安全水平和运输效率。
物流运输系统 建立货运综合管理与信息平台,提供货运供求信息服务;建设智能化货运运力资源调配、价格管理及运费结算等运转系统;实施对货运车辆的全程监测和路线引导服务。
不停车收费系统 在高速公路收费系统中逐步采用不停车收费方式,减少行车延误,提高收费口通行效率。
停车诱导系统 建设覆盖整个中心城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和自动停车计时收费系统,增加停车信息服务设施,近期重点建设地区为金融街、CBD、中关村等繁华地区。
8.4 交通管理设施建设
按照世界先进城市交通管理标准,加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含量。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和新型材料,全面提升交通管理设施的档次和使用效果。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的制作和设置,重视可变交通信息标志的应用,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全面、系统的交通引导服务。
第九章 营造优良交通环境
9.1 交通建设与城市环境风貌相协调
交通发展与城市发展保持协调的互动关系,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环境容量的制约,因地制宜科学配置城市交通资源,保持交通建设与城市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维持旧城区道路系统历史格局,严格控制路网空间尺度。旧城区道路的改造与扩建在服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需要的前提下,充分兼顾基本交通需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提高旧城区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控制旧城区小汽车的拥有量和通行量。
9.2 交通污染防治
交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做好大气污染、噪声和振动的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控制新车污染排放。逐步严格新车排放标准,鼓励生产、销售、使用低排放,超低排放和零排放的机动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环卫车、邮政专用车及旅游车等高出行率的车辆要达到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加强在用车污染控制。不断强化和完善在用车排放检查与维修制度,对机动车实行环保标志管理,对高排放车辆分时段在划定的区域内采取限行措施。采取鼓励和强制相结合的措施,加快老旧车辆的更新淘汰。加强油品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车用燃油质量。鼓励生产、使用优质清洁的车用燃料,减少车辆排放和燃料挥发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加强交通噪声和振动的污染防治。道路及轨道交通规划中要考虑交通噪声和振动的污染控制,开展交通环境噪声和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