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真正大规模的城市扩张和旧城改造,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开始表现出强烈的城市化渴求:一个个新城的出现,一个个的开发区遍地开花,等等这些都为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是在这个时候拆迁问题却愈发凸现了。近些年来,在有些地方拆迁问题已呈白热化趋势。此前,上海周正毅案、安徽老农朱正亮天安门自焚受伤、南京居民翁彪自焚身亡等均涉及房屋拆迁问题。那么是什么原因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奏出了这么不和谐的音符呢?是一些单位拆迁补偿不到位、拆迁安置不落实、工作方法不当呢?还是被拆迁户无理纠缠呢?还有名胜古迹如何处理?……
一个法律解决不了的拆迁?
10年前,北京大学做出了一个轰动全国的决定——将约600米长的南墙推倒,改建为面积约为25000平方米的商业街。而在2001年4月,北大再次宣布将放弃商业街重树南墙,还北大一个美丽宁静的南墙。但是今天你却未必能够看到一个完美的“南墙”,因为“南墙”也因拆迁问题而变得不是那么的“美”了。
6月26日晚9时许,就在北大重树南墙位置,对于北京宏达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后简称“宏达业”)在中关村眼镜店的值班人员老季来说,可谓是终身难忘了。老季象往常一样出门提水准备关门打烊的时候,四名自称是拆迁办的青年男子进入店中,什么也没有问,什么也没有出示的情况下,其中两名男子便将老季拽出店门,令他在店门10米远的绿地旁蹲下,不让其自由走动。
据老季回忆说,当时看到在店门前停着一辆挖掘机,一名男子在把他的被褥拿出之后,挖掘机开始将宏达业经营的中关村眼镜店、北大人彩扩中心以及旁边的天光照相馆强行推倒了。此时周围已经围满了围观的群众。而整个过程持续近2个小时。
6月27日,宏达业会同天光照相馆一起向海淀派出所报了案。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身财产受到侵害。经警方调查,初步确定为北大资源集团所委托的君诚拆迁公司所为。而据负责此事的夏警官介绍,由于此事涉及经济纠纷,派出所也无法最终认定。
是经济纠纷吗?10月4日,宏达业总经理马腾向《中国经济快讯》介绍说,宏达业前身是北京家具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在1999年进行了改制成为股份制私营企业,34名职工都为企业股东,当时接管了原家具公司下属的天宏商贸公司并对中关村家具店进行管理,其后改为经营眼镜店业务。1993年推倒南墙,由于中关村家具店属于回迁户,1994年11月4日,与北大资源集团签订了《使用回迁房屋合同》,产权归北大资源集团,并规定175.93平方米的房屋使用到2009年11月3日止。2001年4月,北大宣布重树南墙。同年4月3日,北大资源集团总裁叶丽宁打电话给南墙各业主,通知北大将对其周边环境进行整顿,南墙商业一条街将要拆迁。2001年4月13日,北大正式下文称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北京市政府、中关村园区管委会、海淀区政府的指示精神,对北大周边环境进行治理,要求3天后搬出,并称将随时停电。之后,宏达业与其余几家店主开始漫长的拆迁补偿之路。
马腾说,2002年3月27日,北京市政府下达了相关拆除问题的处理意见,按照产权单位和原主管单位各出资50%的补偿原则。之后,宏达业按照还有7年零7个月的合同有效期以每年租金36万元计算,致函北大资源集团需支付136.5万元的补偿款。后来,北大资源集团没有任何回音。我们曾多次找北大资源集团协调,前几次没有见到领导,借口是领导不在,再后来找到领导也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可是,我们没有想到,在6月26日,居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合同把我们的房子拆了,店内50多万设备与商品也埋在废墟里,我们34个员工也将面临下岗,以后的生活来源也成问题了。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而拆迁补偿或拆迁安置的合理性自然就成了马腾他们争执的焦点。
“我们得讨个说法”。在房屋强拆之后宏达业与其余几家店主,在废墟边搭起了临时帐篷,并在北大南门边上张贴出了北大资源集团强拆房屋的大字报。惹眼的大字报,每天都引起了很多人的驻足,也成了北大南门一道不协调的“风景”。一时间北大资源集团成了指责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