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澳大利亚;城市规划体系
【中图分类号】TU 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329(2000)06-0051-04
1、历史回顾
澳大利亚原为土著人居住地。17世纪初,西班牙、葡萄牙和荷兰人抵达;1770年成为英国殖民地;1901年由各自独立的殖民地组成澳大利亚联邦,成为英国管辖下的自治领;1931年成为"英联邦"内的独立国家。澳大利亚的领土面积达768万km2,目前人口仅1800余万, 主要聚居在沿海地带。城市化水平很高,仅悉尼和墨尔本两个大都市就居住了全国1/3的人口。
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澳大利亚由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昆士兰、南澳、西澳及塔斯马尼亚等6个州组成,此外,北方地区和联邦首都地区堪培拉直接归联邦政府管辖。
早期的澳大利亚,作为英国的殖民地及随后的自治领,与英国在经济、文化上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20世纪初,澳大利亚人奋斗的目标是走向独立,并建成一个富足的国家。
自治领时期的宪法赋予了联邦国会建立国家首都的责任。出于政治上平衡的考虑,宪法规 定首都的选址位于新南威尔士州内、距离州政府悉尼不近于100英里,首都的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英里。而在首都建成前,国会暂驻维多利亚州的首府墨尔本。
首都选址确定后,通过国际设计竞赛选定了总体规划方案。首都被命名为堪培拉(Canberra)。因受到1920~1930年代的世界经济大萧条的影响及二次世界大战的干扰,首都建设的进 展很缓慢。
在此期间,各个州的城市发展也不快。值得一提的是,1922年维多利亚州通过了大都会城市规划委员会法(Metropolitan Town Planning Commission Act,1922),为跨地方行政区的城市规划提供了法律基础,1929年墨尔本制定了一部大都会规划。
二次大战的结束,使澳大利亚进入了战后大规模建设和工业化的时代。1947年时,全澳人口仅为760万,城市发展主要集中在各州的首府城市。工业化的发展,中欧和南欧移民的大量涌入,使悉尼、墨尔本等大城市的规模急剧扩大,郊区城市化呈加快的趋势。墨尔本在1954年制定的大都会规划对发展的估计不足。1964年开始制定的新规划则主要体现了应付城市空间郊区化的发展的特点。至1970年代前,澳大利亚大城市的规划主要是被动地应对随经济 和人口持续增长所出现的郊区城市化现象。
首都的建设也再次提上了议事日程。1957年,国会制定了国家首都发展委员会法(The National Capital Development Commission Act),成立了国家首都发展委员会。国家首都发展委员会作为国家级的机构,是规划、开发、建设堪培拉的单一责任主体。
1972年,惠特拉姆(E.G. Whitlam)总理领导的工党联邦政府对经济和城市发展采取了前所未有的公共干预政策,包括在联邦政府中设立了城市和区域发展部和土地委员会,实施针对大城市的财政资助。州一级的政府也致力于控制城市的进一步郊区化,并力图防止因城市的郊区化而削弱内城和CBD。在墨尔本的规划中引入了轴向发展(Corridors)和楔形(Wedges)的郊区城市化发展模式。土地投机、郊区化及对内城衰退的担心等是这一时期城市规划的主要议题。
1970年后期至1980年代,西方经济持续不景气,澳大利亚的经济也处于萧条期,制造业的投资减少,同时跨国公司更多地渗入到了澳大利亚的经济活动中。规划方面的反应是强调城市的凝聚力和集约发展,通过采取提高规划容积率和其他种种经济激励措施,力求保住内城和CBD地区。
1980年代,霍克总理领导的联邦政府及由工党掌权的州政府,面对不利的经济环境,都采取了"务实"的政策,在意识形态上和策略上趋于与保守党接近,强调以办成事为目标(Getting Things Done)。在墨尔本,这一时期城市规划的特点是:将城市开发与州的整体经济目标结合起来;对涉及政策和调控的立法和行政性依据加以梳理和简化;对开发项目,特别是有影响的大项目采取快速的审批方式;强化中心城市的形象,并对郊区城市化地区的开发实行全面控制。
至1980年代,首都堪培拉的建设已取得了很大成效,城市的人口规模也达到了25万。堪培拉除了作为国家首都的功能以外,地方利益和要求也日益明显,一切事务均由联邦政府管理已不合适宜。1988年国会通过了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