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城市用地:用地比例失调,居住用地比例过高,土地利用率低,绿化用地少,环境绿化和保护生态的意识有待加强。
(5)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在不明确机场何时搬迁的前提下,城市向南发展是不可取的。将滨河地段开发成居住区是值得商榷的。
(6)对城市历史遗存、传统文化和自然地形地貌特色重视不够,城市特色不突出。
综观历次规划,均针对现状提出了一些符合城市实际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但由于规划预测和实施力度之不足,使城市在一些历史问题没能很好地解决的同时,又暴露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二、规划背景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00)9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撤地建市后认真搞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临汾地区在撤地设市后,这一行政体制的改变,为在更大区域范围内更好地协调城镇的发展,完善城市结构和创建良好的生态体系创造了条件。
•1992年的临汾市(县级市)的总体规划已经到期。面向二十一世纪,大临汾市的建设方向何去何从是临汾市委、市政府和临汾市人民所关心的焦点。
•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发展战略倾斜,国内外新一轮产业结构的调整,给临汾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及时调整城市发展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这些都必将促进临汾的发展。
•区域交通设施建设和信息化的发展加速了城市网络化的建设,城市密集区的出现已成为现阶段城市空间发展的一个明显现象,一河两路城市带的发展,需要临汾市在更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职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今后20年内,临汾市城市人口规模将突破50万人,现状单中心的城市结构已不适应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对城市的发展空间进行合理的安排,使城市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相协调,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从城市建设来看,保护城市特色,理顺城市交通,改善城市环境,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解决机场与城市发展的矛盾等问题显得尤为紧迫。
第三章 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及规划重点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1995年);
4.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1年);
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1996年8号文);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7.《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年);
8.《临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2000年);
9.《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1992—2000)
二、规划原则[Page]
1.区域性原则
从区域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城市发展的区域背景,对城市进行合理的区域定位,促进市域城镇体系的协调发展。
2.动态性原则
规划放眼未来,充分考虑临汾市的实际发展水平和所处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尊重城市建设动态性的原则,使规划的长远性和现实性相结合,做到“高起点,远目标,重实际,可操作”,保持规划的弹性。
3.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整体和综合的观念,注重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保护的力度,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贯彻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
4.特色原则
充分挖掘临汾市历史文化特色和其所处地区的自然地形地貌特征,塑造具有强烈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
5.有序健康发展原则
近、远期相结合,合理安排城市发展空间和发展时序,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公共绿地和公益性设施用地,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地发展。
6、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创造安宁、方便、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规划重点解决的问题
1.促进市域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质量
充分发挥城市的先导效应、组织效应和集聚效应,实施积极的城镇化发展战略,逐步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遵循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原则、城镇化推进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原则、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高城镇化质量。
2.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