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区域交通枢纽及物流潜在发展区域(翠亨南部地区、沙朗以西地区)也将根据当时的发展条件,有充分的发展,起到对市域整体发展的促进带动作用。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第189条 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城市规划的法律规定性和程序性
(1)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管理。
(2)严格履行法定规划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城市建设“一书二证”和集镇村庄建设“一书一证”制度,严肃规划执法,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第190条 统一城市规划管理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设立工业园、科技园、开发区等各类园、区,经批准设立的市辖工业园、开发区等各类园区的土地必须纳入所在城镇用地统一规划、统一供应。对已经列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村镇建设和乡镇企业用地也要按城镇化要求,统一规划、开发。
制定年度供应计划,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第191条 处理好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及下一层次规划设计的衔接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划制订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依法组织编制近期需要建设地区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各专项规划设计,对总体规划进行深化和完善,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和目标得到具体落实和贯彻。
第192条 加强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
建设城市规划展示馆,进行各类城市规划方案的公示,开展人大定期咨询和公众不定期咨询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