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居住区及居住小区建设中,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绿化用地,成为城市绿地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一般按照人均2平方米(其用地面积计入居住用地之中)规划建设。
第97条 生产防护绿地
生产绿地:包括苗圃、花圃、果园、林场等用地,是城市绿
第98条 河湖水系整治与保护
治理现状主要水道,通过清淤、拆除违章阻水建筑、改造出口闸门等措施,提高排水能力;未经生态环境评估,不得对自然河道擅自填埋或加盖。
严格控制岐江河、鸡鸦水道和小榄水道两岸的用地,改造两岸现状环境,整治污染。
进一步研究并确定打开部分盖板河流,如九曲河,塑造水乡景观。
第99条 202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不少于40%,绿地率不少于35%。2020年绿地达到2359.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2.24%,人均绿地14.74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1631.1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0.19平方米。
第六节 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
第100条 综合规划西江、小榄水道、鸡鸦水道、横门水道、容桂水道、洪奇沥等水道的岸线利用。任何建设不得侵占城镇生活岸线、风景旅游岸线和生态资源保护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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