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将河湖湿地、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山区泥石流高易发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河流、道路和农田林网控制范围等划入禁止建设地区。
(2)规划将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蓄滞洪区、山区泥石流中易发区、地质环境不适宜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山前生态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文物地下埋藏区、环城绿带控制范围、绿化隔离地区等划入限制建设地区。
(3)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以外的地区为适宜建设地区。
第77条 自然山体
市域内所有坡度大于25%的自然山体、山体余脉均严格保护,不得任意开挖,砍伐植被;进行道路建设、开挖隧道及少量的城市建设时,均必须经过生态环境影响专业论证,并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要加大封山育林的力度,保证山体常年见绿、无裸露。
第78条 水体
积极保护水体,保证水质,提高两侧水空间的景观质量,两侧要预留并积极建设10~50米宽的绿化带。
加强南朗沿海围垦区周边海域的生态安全措施。
第三节 环境功能区划与保护
第79条 生态功能区划分
全市划分为七个生态功能区:北部城镇生产生活区、中部平原农业生态区、中部中心城市建设区、西部沿江农业生态走廊、五桂山山地生态保护区、东部沿海滩涂养殖与湿地保护区和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