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条 水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建设高效实用的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体系,实现污染水体的综合治理与水源区的全面保护。重点解决市域主要水域的污染问题,确保水源地的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第81条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水质目标控制
根据国家地表水环境功能控制标准,按执行标准不同,划定不同的水环境功能分区,全市共划分为四类功能控制水体。
(1)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2010年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Ⅲ类标准,各主要水库水质稳定在Ⅰ-Ⅱ类标准;在2020年以前全部达到Ⅱ类水标准以上。饮用水源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陆域纵深200米范围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并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控制,水源陆域保护区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2)Ⅱ类水环境功能区的范围
西江河中山河段:顺德均安与古镇交界处至坦洲大涌口。
小榄水道:莺歌咀至大南尾。
鸡鸦水道:汲水至大南尾。
桂洲水道:小榄水道以东,鸡鸦水道以西流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