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Ⅲ类水环境功能区的范围
横门水道、磨刀门水道、洪奇沥、桂洲水道(汲水以东流域)、横沙沥、黄圃水道、横琴水道、海洲水道、浅水湖、大魁河、田基沙沥、三宝沥、坦洲大涌、拱北河、北台溪、大环河、东部排水渠、中部排水渠、西部排水渠、沥心涌、分流涌、港口沥、含珠沥、含珠窖、木河迳、南洋窖、三角新涌、坦洲、西干渠、二窖口沥。
(4)Ⅳ类水环境功能区的范围
岐江河等市域范围内的内河涌。
(5)同一水域兼有多类水环境功能区的,依最高水环境功能区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在水环境功能区内新设排污口的,应按照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89)的一级排放标准执行。
第82条 水环境污染控制规划措施
(1)彻底清理清拆整顿西江干流、鸡鸦水道和小榄水道沿岸200-500米范围各类污染源,对水上船舶、码头油料泄露、生活污水排放和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等严重污染水源水质的现象加强水上环保监管。
(2)节约用水,减轻供水压力,减少污水排放,改善水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开发节水新技术,推广一水多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3)严格保护现有饮用水源;按市域污水专项规划,明确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布局;分期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加强治理工业废水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