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加强管理降低城市面源污染物产生,控制工程措施进入水体的污染物量,源头削减农业污染面源,加强对村落生活污水处理、收集,利用生物措施削减面源污染物。
(6)综合考虑五桂山系水库水源涵养的生态保护和水源调蓄功能。
第83条 大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在满足各功能区要求外,污染指数不超过60;风景旅游区、度假区等功能区划为一级,大气环境质量好于一级标准的天数达到70%,其他各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达到60%。
远期目标: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均达到良好水平,污染指数不超过60;风景旅游区、度假区等功能区划为一级,大气环境质量好于一级标准的天数达到90%以上,其他各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达到75%以上。
第84条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与空气质量控制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共分为3类,即一类区、二类区和三类区。
(1)一类区包括南朗、三乡、坦洲、神湾、板芙各镇坡度大于25%的地区,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
(2)二类区为除一类区外的其他地区,执行二级标准。
(3)东部组团城镇的工业集中区、市域主要公路沿线向外两侧30米执行三级标准,为三类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