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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2

更新时间:2007-8-27  来源:tranbbs  作者:佚名  人气:  [ 投稿 ] [投稿帮助
  (5)海洋保护区。规划中山海洋生态保护区、桠洲海岸自然保护区,用海面积共4287.5公顷。

(6)特殊利用区。规划横门岛排污区、桠洲南排污区、鸡头角排污区、横门工业排污区、中山新港排污区,用海面积共220公顷。

(7)保留区。有横门海域保留区,用海面积2059.4公顷。

第91条 海域使用管理

(1)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必须通过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工程环境评估,严格管理填海、围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

(2)养殖、盐业、交通、旅游等行业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

(3)沿岸已围鱼塭(港养)的外侧海域不再填海,不得任意将鱼塭改成陆地。

(4)中山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海域使用申请时,应当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应向社会公告。

第五节  绿地系统与水系保护规划

第92条 加强中心城区周边大环境的绿化建设,利用山体、水库周边、河海沿岸等地,扩大和开辟林地、果园及防护林带等,形成城市绿色大背景。通过河道绿化及道路绿化将城区周边的绿色引入城市;规划至2020年,在中山基本形成以五桂山为基础,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由山、水、田、林有机组成的复合型生态绿地网络系统。

93绿地规划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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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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