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特殊利用区。规划横门岛排污区、桠洲南排污区、鸡头角排污区、横门工业排污区、中山新港排污区,用海面积共220公顷。
(7)保留区。有横门海域保留区,用海面积2059.4公顷。
第91条 海域使用管理
(1)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必须通过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工程环境评估,严格管理填海、围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
(2)养殖、盐业、交通、旅游等行业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
(3)沿岸已围鱼塭(港养)的外侧海域不再填海,不得任意将鱼塭改成陆地。
(4)中山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海域使用申请时,应当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应向社会公告。
第五节 绿地系统与水系保护规划
第92条 加强中心城区周边大环境的绿化建设,利用山体、水库周边、河海沿岸等地,扩大和开辟林地、果园及防护林带等,形成城市绿色大背景。通过河道绿化及道路绿化将城区周边的绿色引入城市;规划至2020年,在中山基本形成以五桂山为基础,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由山、水、田、林有机组成的复合型生态绿地网络系统。
第93条绿地规划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