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逐步改变目前单中心的空间格局,加强外围组团整合及东部新城建设,构筑分工明确的多层次空间结构。
(3)加强历史文化环境保护,逐步疏解旧城部分职能,改善城市环境。
(4)大力推进城镇化发展,继续推进迁村进镇,最终实现以组团为单位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构筑城乡协调发展的空间结构。
第31条 城镇空间结构
在中山构建由中心组团、东部组团、西北组团、南部组团四个组团形成的“组团式发展结构”。
(1)中心组团由主城区(含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和港口镇、沙溪镇、大涌镇、五桂山镇组成,陆域总面积462.32平方公里。
(2)东部组团由火炬区、南朗镇、民众镇、三角镇组成,陆域总面积489.37平方公里。
(3)西北组团由小榄镇、古镇镇、南头镇、东凤镇、东升镇、横栏镇、黄圃镇、阜沙镇8镇组成,陆域总面积484.17平方公里。
(4)南部组团由三乡镇、神湾镇、板芙镇和坦洲镇组成,陆域总面积364.31平方公里。
第32条 组团发展职能及指引
(1)中心组团:着重发展地区性综合服务业、无污染的都市型工业。主城区主要承担地区性综合服务业职能,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完善第三产业及配套设施,提高城市主中心服务功能;沙溪、大涌形成商住、产业发展综合区,产业主要以无污染的都市型加工制造业为主;港口镇形成物流、居住发展综合区;五桂山镇着力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
(2)东部组团:是城市未来拓展的主要空间,是产业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重化工业、临港工业的集中发展区。火炬区继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引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