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托五桂山山林资源和地形特点,重点发展观光农业、林果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具有山区优势的特色农业。
(3)平原水网地区,重点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养殖业等高附加值的农业,注重发挥农用地的生态功能,以基本农田保护为基础,形成若干与大环境绿化融为一体的农业区,改善城市总体生态环境。
第13条 第二产业发展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主体,以升级改造后的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以都市型工业为重要补充的新型工业结构。
(1)大力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培育低消耗、低投入、高产业关联度和高附加值的行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业、电力能源工业等重化工业,鼓励发展服装、食品、印刷、包装等都市型工业,限制和转移无资源条件的高消耗、重污染的产业。
(2)调整中心城区用地功能、疏解传统产业,以节约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就业为宗旨,在有条件的边缘镇区发展都市型工业。
(3)进一步整合现有各级开发区,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继续加强位于珠三角加工制造业集聚区内的西北组团第二产业的扩展升级;继续塑造位于珠三角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内的东部组团的产业特色;对南部组团以出口加工为特征的传统制造业提出更高的要求,促进其不断升级转型。
(4)“新生产力促进策略”。建立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由市级、组团级及更小级别构成),加强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职能;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的优惠政策制订,借用可能的国家增值税改革的政策,促进企业的技术改造;为官产学研链条的发展牵线搭桥;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建立行业协会,逐步实现对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
第14条 第三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升三产发展质量,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与文化产业。
(1)以“中段生产者服务业”为主,加快生产者服务业的充实与提升,完善中山的生产者服务业结构。
(2)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