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条 布局原则
统筹城乡发展,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便群众工作、学习和生活。新建设施应适度超前、留有余地。
第18条 行政办公
在主城区继续完善市级行政办公中心,在南朗建设东部新区行政办公区,各组团建设相应的行政办公用地。
第19条 商业服务
中心城区商业中心布局采取“一主一副”结构,主中心为主城区综合商业中心,副中心为东部新区商业中心。
规划建设2个组团级商业中心,西北组团中心设在小榄-古镇、南部组团中心设在三乡,应以大型商业设施为主要发展模式,具有商贸集聚效应,突出中心服务功能。
第20条科技
充分利用已有的科研资源优势,不断引进科技研发机构和人员,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研发机构市场化,提高科技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加强市、组团两级的科普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科普设施的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