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条 体育设施
建立市、组团、社区三级体育设施配套体系,满足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体育竞技、体育产业等方面的要求,形成多元化的体育健身资源保障体系,引导和促进体育的产业化经营。
加强东部新城、西北组团和南部组团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实现人均0.8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的目标。
努力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设施,坚持各级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第25条 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
(1)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建设与挖潜相结合、政府投资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入相结合、建设示范性福利设施与发展社区福利设施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社会救助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殡葬服务设施等社会福利和救助设施建设。
(2)适应城市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需求,加快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逐步建立起市、组团、社区三级,布局合理、服务规范、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
(3)进一步健全市、组团两级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
(4)努力搞好各项为残疾人服务的事业,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第26条社区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