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机场带动区主要配合机场发展相关产业。
4.4.4.3 其他城镇的工业用地一般在镇区附近集中布局。
1、中部城镇重点发展区工业用地主要布局在狮岭镇工业区和花山镇华侨工业区,狮岭镇工业区重点发展皮革皮具业,花山镇华侨工业区重点发展外向型加工业。
2、 西部协调发展区的工业用地主要布局在炭步镇区南部的工业区及赤坭镇区南部,炭步镇重点发展建材、机电和外向型加工工业,赤坭镇重点发展建材、机电、服装等传统产业。
3、东部协调发展区的工业用地布局在北兴镇区东部以及花东镇区的南部和西部,北兴镇重点发展外向型加工业,花东镇重点发展服装等传统轻工业。
4、机场周边控制发展区和北部山林保护及旅游发展区规划严格控制工业用地。
4.4.5 仓储用地
4.4.5.1 仓储用地2.55平方公里,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35%。
4.4.5.2 仓储用地主要布局在各物流园区,结合各工业区也应有仓储用地布局,此外在珠三环以北地区预留战备仓库用地。
4.4.6 对外交通
4.4.5.1 对外交通用地3.08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4%。
4.4.5.2 新增用地主要包括广州(火车)北站扩建用地、花都港港口用地以及长途客运站、对外交通道路等公路用地。
4.4.7 道路广场
4.4.7.1 道路广场用地14.23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12%。
4.4.8 市政设施
4.4.8.1 市政设施用地2.89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