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2 城市建设用地向东沿珠江扩展至黄埔地区,重点开发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埔大沙地、云埔工业区,并继续完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南沿广州大道扩展至洛溪大桥北桥头,重点开发海珠琶洲岛地区、洛溪大桥北综合区;向西南沿广中公路扩展至芳村二围河,重点开发东沙经济区;向北沿广从、广花、广清公路扩展至新市、石井等地区。
2.2.3 城镇建设用地发展规模
2.2.3.1 规划期末中心组团城镇人口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指标为72.9平方米,城市集中建设用地发展规模为385平方公里。
2.2.3.2 城市集中建设用地控制范围的界线为:南边线即中心组团与番禺、佛山、东莞市接壤的行政界线,也即芳村东教镇沙溪村-沙洛下村-海珠区沥窖-长洲-黄埔港;东边线为黄埔港-南岗-严田村沿现罗南公路转北至广深公路后沿广深高速公路西至玉树村,转北至龙洞;北翼地区东边线由同和至太和;北边线以华南路附近为界;西边线从黄金围农场沿白泥河经石门至横沙、大坦沙。
第三章 空间结构与规划布局
2.3.1 空间结构
2.3.1.1 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以城市远景发展为目标,确定中心组团城市空间结构是:以旧城区为依托,以珠江河道和城市干道为轴线,建立多组团、半网络式的城市空间结构体系。
2.3.1.2 中心组团由三大发展区构成:城市中心区,城市北翼发展区,城市东翼发展区。每一发展区又分若干个小组团。发展区的划分主要以地域空间布局的独立性及其内部小组团发展的有机联系为依据,其功能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小组团的划分主要以行政辖区和自然地理界限为依据,其功能具有相对的专业性。
1、三大发展区布局以白云山风景区为绿心,流溪河和珠江及其沿河绿带贯穿三大发展区;城市空间结构体现了较强的生态环境观念,并反映了广州的自然地理特征。
2、三大发展区之间分别以环城高速公路、两条半环高速公路、向东向北各三条放射状快速道和高速路以及地下铁道、轻轨相联系,加强城市空间结构的整体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