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 规划布局
2.3.2.1 城市中心区包括旧城区、天河区、海珠区、芳村区,以及白云区的一部分,设有旧城中心和天河新城两个区域性都市中心。其中:[Page]
1、旧城区,是城市的综合中心区,其改造和建设应充分体现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中心的功能,严格限制工业用地,疏散交通源,对有污染和交通运输量大的工业企业要有计划分期逐步外迁,保护城市环境和城市风貌。旧城改建应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居住和交通条件,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严格控制旧城区人口,合理控制建筑密度与容积率,控制环境容量。
2、天河区,将发展成为广州市的新城市中心,主要功能为商业、金融、行政、外事、居住生活、科研、文教、体育设施区;在进一步完善天河体育中心综合区的同时,重点发展珠江新城和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广州市对外交流合作和产业结构优化建立窗口和基地。
3、海珠区,协调发展工业、港口设施、第三产业,完善城市生活配套设施,保护果园林地;依托琶洲会展中心重点发展琶洲地区和洛溪大桥北综合区。
4、芳村区,改造、更新港口和仓储设施的同时,改善该地区的城市面貌,重点建设物流、对外交通等设施,保护花卉产业用地,发展花地湾生活居住区、塞坝口商住区和东沙经济区,逐步将芳村地区建设成为中心组团西南部多功能的、现代化的、繁荣的新城区。
2.3.2.2 城市东翼发展区,地理范围包括黄埔区及白云区的一部分,分为三个相互联系的小组团,即大沙地、云埔工业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大力发展工业、港口、仓库物流、对外交通等设施;开发大沙地和云埔工业区。依托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周边用地功能,增强该区的吸引力。
2.3.2.3 城市北翼发展区,地理范围包括流溪河东南侧的新市镇、石井镇、同和镇等地带。该区主要发展无污染工业、居住及其配套公共设施。集中建设用地控制在华南路以南地区,作为广州市传统商业贸易功能的延伸、旧城功能的补充,可以发展全市性的商贸物流中心,开发低强度的居住区,重点开发“白云新城”。华南路以北地区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除建设广州国际新机场、广北铁路编组站等大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外,对流溪河沿岸及东北部山林地等生态敏感地区加以保护控制,并加强中心组团与花都组团的空间隔离控制,防止城市群延绵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