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3 吉山大陵山危险品仓区靠近规划的工业区,规划改建为一般性综合物资仓区,不再作为危险品仓区。
2.4.5.4 保留现有的将军山和新造油库,规划新建南岗油库、军用战备后方油库。沙路船舶基地规划作为海运、外贸、航道等部门的船舶基地,附设船用物资补充供应仓库。
2.4.5.5 搬迁有严重污染的石围塘、西焦煤场和西焦、南岸油库。
2.4.6 对外交通
2.4.6.1 对外交通用地包括公路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机场用地,规划期末对外交通用地总面积为25.3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6.6%。
2.4.7 道路广场
2.4.7.1 道路广场用地包括城市道路用地、城市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Page]规划期末道路广场用地总面积为49.5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12.9%。
2.4.8 市政设施
2.4.8.1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邮电设施用地、环卫设施用地、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殡葬设施用地、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期末市政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0.92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2.8%。
2.4.9 绿地
2.4.9.1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园林绿地规划将城市绿地分为公共绿地、生产和生产防护绿地计入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规划期末城市绿地总面积为51.1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13.7%。
2.4.10 特殊用地
2.4.10.8 特殊用地包括军事用地、外事用地、保安用地,规划期末特殊用地总面积为3.9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