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 城市交通发展总体政策
2.5.1.1 逐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快速轨道交通为骨干,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功能、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按照明确的道路功能分级体系,有效地规划、建设和使用道路交通设施。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改善步行交通的同时,限制自行车的过量发展,合理控制摩托车和私人小汽车的发展规模。采取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手段,全面整治旧城区的交通状况,改善环境质量。以地面路网和交通设施为基础,建设与高架路系统、高速公路系统和快速轨道合理衔接的立体交通网络。
2.5.1.2 城市交通发展战略重点是发展道路网络、轨道交通网络、扩展的完善公交服务,合理进行道路交通和需求管理。
2.5.2 道路系统规划
2.5.2.1 中心组团城市道路系统由10条城市高速路、18条城市快速路、32条交通性主干道形成的主骨架路网和一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形成的次要网络,及30个城市出入口、244座立交所组成的城市道路系统。规划道路长度4424公里,道路面积146平方公里,道路网密度为5.6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18.5%。
2.5.2.2 规划城市主骨架道路系统详见表2.5.2.2。
2.5.2.4 道路系统布局以“两环”为核心、“两个半环”为补充、八条快速联络线与十五条高、快速放射线为支撑,“十六横、十六纵”的交通性主干路组成的环形放射加方格网状的主骨架道路系统布局。[Page]
1、两个环包括:内环快速路与环城高速公路(外环);
2、两个半环包括:华南快速干线和北二环高速公路;
3、八条快速联络线分别是:增槎路、广园西路、永福路、黄埔大道、东晓路、西南线、珠江大桥、新窖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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