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10月19日新加坡联合早报关于公共交通理事会的有关报道:
虽然公众关注的焦点在于对瞒骗车资者的惩罚,前天在国会三读通过的《公共交通理事会(修正)法案》,实际上还有更多重要的内容。这次的法案修正,重点可以说是赋予公共交通理事会更大的权力,使到理事会在管制公共交通业者方面有更多的“牙齿”。因此,这方面的变动也是很值得我们注意的。
由于公共交通工具每天的乘客量达到数百万人次,有关瞒骗车资条文的出炉,引起众多公共交通搭客的关注是很自然的事。但实际上,对绝大多数诚实不欺的搭客而言,这一新条文对他们基本上并无影响。因为,条文所针对的是那些刻意瞒骗车资的搭客。据业者估计,每天“偷吃”巴士车资者,约占总搭客人次的1.8%(约4万起),以每趟次少付6角钱计算,业者每年损失约900万元。
新的条文规定被捉到“偷吃”车资的人,须当场交付20元罚金,滥用优惠月票者则罚50元。这和“偷吃”停车费者须缴付罚金的做法是一致的。在实行固本停车收费的停车场,停车超时,若被查到,一般都得缴付几十块钱的罚金,过期不缴罚金者则可被传控上法庭。
无可否认,公共交通系统在有了易通卡之后,已经大大地堵住了搭客“偷吃”车资的漏洞。现在多了罚金制度,对“偷吃”者肯定能够起更大的吓阻作用。当这项新条例在明年付诸实行时,公共交通理事会和业者必须确保的,是执法行动的有效性。这意味着将负起这项工作的稽查员,必须掌握一套有效的执法技巧,除了能够分辨刻意与非刻意的行为外,也须懂得如何避免在众目睽睽之下,制造不必要的尴尬场面,以及处理好一些情绪化搭客的激烈反应。
在有关条例实行之前,理事会和业者也有必要做好事前的公众教育与宣传工作。而这方面的工作肯定需要通过四种官方语言广泛进行。
这次修正法案尤为值得注意的一点,还在于公共交通理事会权限的扩大,这包括调整车资的权力。政府已经在今年3月间,接受了车资检讨委员会提出的新车资调整方程式,使到车资调整更密切的与经济表现、工资水平和生产力挂钩。依据这个方程式,理论上车资可以上调,也可以下调。但除非经济情况恶化,如经济持续衰退,导致失业率上升,工资削减等恶劣情况的出现,否则,车资下调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公众最关注的倒是每年车资的定期调整幅度。
权力扩大后的公共交通理事会在车资调整方面,有很大的话语权。过去,它只是负责检讨公共交通业者所提出的车资调整(上调)要求,现在,它本身便有权力决定车资的调整。交通部既然已经接受了上述的车资调整方程式,我们可以预见,理事会将来基本上就是根据这个方程式行事。而过去的经验显示,老百姓一般上对车资调整的反应是基于各自的感受,而不是对方程式的理解。车资的调整和电费或是汽油价格的调整毕竟还是有差别的。
公共交通车资是否有必要调整,其实同业者的经营管理绩效有很大的关系。作为挂牌公司,两大公共交通业者,巴士和地铁公司都必须能拿得出最佳的经营管理本事,尽可能做到不需要每年调整车资,而又能够扩大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照顾股东的利益。不错,这是一个很严苛的要求,但是,考虑到公共交通影响民生,如此要求并不为过。而有了管制公共交通极大权限的公共交通理事会,因此也就不能只是按照方程式行事,而必须负起责成公共交通业者向公众交出最好的业绩单的重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