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钱江新城核心区块内各开发地块的停车需求标准是依据以下原则后确定的:
( 1)依据公安部和建设部1988年联合颁布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颁布至今已将近15年,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当时的一些规定对本规划中停车指标的确定起到参考作用。
( 2)参考上海市《停车场(库)设置标准》(1990年),从地域上看,杭州城市与上海毗邻,居民生活习惯、出行方式和经济发展水平更接近,因此在停车需求指标上主要参照上海标准和相似区域开发。
( 3)国内外相似区块的停车位总量与开发建设量的关系。
国外,如英国旧码头重建区,为每750-1100平方米提供一个停车位;香港为每2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一个停车位;外国公司对上海陆家嘴地区交通分析后提出的最低停车标准是700-1000平方米一个车位。
国内,以上海陆家嘴中心区为例,其停车需求定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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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类型 |
停车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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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和C1C2 |
每 200平方米1个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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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零售) |
每 100平方米1个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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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住宅) |
每 125平方米1个车位 |
以上表估算后确定了该地区停车位上限指标,即 400万平方米建设量中需达到27000个停车设施的水平,平均每150-170平方米需提供1个停车位。但同时必须明确的是,陆家嘴中心区以此为标准,其道路系统与该停车需求定位是基本适应的。
( 4)从德国公司对钱江新城核心区交通提出的分等级、可到达的设计理念出发,核心区块的停车位既要保证设置比较充足,又不能将标准高于城市一般地区过多,造成对一些不必要交通的吸引。
基于上述设计思考,整合钱江新城核心区包括社会停车共规划停车位 29490个,相当于每2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1个停车位,其指标较上海陆家嘴地区略低,与香港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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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新城核心区块停车场(库)配建车位控制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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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型 |
计算单位 |
机动车 |
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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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及建筑面积在 100平方米以下住宅 |
车位 /户 |
0.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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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档住宅及建筑面积在 100-150平方米的住宅 |
车位 /户 |
0.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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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住宅及建筑面积在 15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 |
车位 /户 |
1.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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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 |
车位 /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0.5(0.2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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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写字楼 |
车位 /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0.5(0.2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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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 |
车位 /客房 |
0.22(0.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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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场所 |
车位 /百平方米营业面积 |
1.0(0.3)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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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设施 |
车位 /百座位 |
3.0(2.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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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设施 |
车位 /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1.0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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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 |
车位 /百座位 |
6.0(3.0)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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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馆 |
车位 /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0.40(0.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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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 |
车位 /套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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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所 |
车位 /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0.4(0.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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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 |
车位 /千平方米游览面积 |
1.0(0.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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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 |
车位 /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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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括号内数字为公安部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停车位配建要求,本规划建议对市级公建的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适当扩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