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南平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县域中心城市为骨干,以小城镇为基础,加快建设规模结构组合有序、发展布局科学合理、资源要素有效集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城镇群。
1、科学规划城镇布局。按照“三路并进”发展布局的要求,加强城镇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利用全市综合交通条件改善的有利时机,优化调整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推进闽北城镇群建设,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南平中心城市要不断壮大经济实力,增强辐射集聚功能,发挥其中心带动和示范作用;各县(市)城区要按照集聚要素、发展产业和完善服务功能的要求,适时扩大规模、集聚城市人口,发挥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城镇建设要切实处理好推进城镇化与占用土地的关系,坚持节约用地,集约用地,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走可持续、集约式的城镇化道路。抓住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合理调整区域内基本农田面积和布局,适当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比例。严格控制在已有或易于发生地质灾害地段新上建设项目,城建、人防工程设计和施工要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做到城市建设和防治灾害工程同步进行。
2、加快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实现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是加快建设闽北城镇群的关键。按照“一特三化两突出”*的发展思路,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把推进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各县(市)城区要依托各自优势和特色,立足本地优势,做大县域特色产业,着力发展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骨干项目,培育扶持一批竞争力强、比较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培育形成各自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实现产业集聚目标。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提高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园区,使其在布局上既不远离中心城区,又有一定的生态环境空间,通过快速干道实现与城区相连,把各类园区建设成为城市新区,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结合旧城改造,迁并或压缩不适宜留在旧城内而且占地面积大的工业企业用地。改革、完善户籍登记制度,逐步实现户口随就业转移,加快农村人口转移步伐。
3、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以方便居民生活、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营造城镇特色、拓展城镇发展空间、提高城镇竞争力为目标,加快建设和完善城镇群市政公用设施。加强城际交通和城市道路的衔接,完善城区路网,打通主要交通阻塞点,提高城市道路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强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完善城市供电、供水、供气、园林绿化、文体活动场所、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水、空气、噪声等污染的防治,改善人居环境,体现城市个性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将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加强县(市)际合作,探索城市联盟,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间推行基础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和生态协同保护,实现要素资源在县际之间的优化配置。
*一特三化两突出:指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强调突出工业、突出民营的县域经济发展路子。
(二)做大做强南平中心城市
南平是闽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做大做强南平中心城市是发展壮大区域中心城市的关键环节,要着重从做大经济总量、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上实现突破,逐步把南平中心城市建成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优美、社会和谐的绿色城市。到2010年南平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5.3平方公里,人口达到37万人。
1、增强南平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带动力。加快南平中心城市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迅速做大经济总量,提升综合经济实力,增强对县域经济的辐射带动力。把加快工业化进程作为做大南平中心城市经济总量的突破口,通过“抓大壮大”和“扶优扶强”,着力培育壮大七个产业集群和一批优势骨干企业,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集群龙头企业,实施一批具有较强关联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骨干项目,建设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工业园区,推进优势产业实现集聚,把南平中心城市建设成为闽北工业发展的龙头集聚地。大力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和商贸流通组织形式,努力从打造特色专业市场、培育流通龙头企业、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三个方面做强商贸流通产业,逐步把南平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区域性商贸物流集散中心。积极融入大武夷旅游经济体系,突出“山水城”特色,突出生态旅游和休闲旅游,加快南平中心城市旅游业发展步伐,逐步把南平中心城市建设成为福建生态旅游胜地。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加快发展具有城郊型特色的设施农业和订单农业,把南平中心城市建设成为福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积极推进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事业投资体制和运行机制,千方百计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优化社会事业资源配置,提高社会事业综合效益,逐步实现社会事业向机制市场化、管理产业化、投入多元化、资源社会化、建设规范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增强南平中心城市社会事业的集聚辐射带动功能,使南平中心城市真正成为闽北的文化中心。延平区要发挥中心城市的重心作用,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建设成为体现南平中心城市水平的绿色腹地中心发展区域。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南平中心城市经济总量占全市的比重逐年提高,社会事业和城市公用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在闽北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集聚、辐射和带动功能显著增强。
2、加快新区建设步伐。南平中心城市要围绕“一城四片一区”*的规划布局,坚持“统一规划、交通先行、产业支撑、综合配套”的原则,实施“东扩西拓”战略,加快江南新区、西区和大横片区的开发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来舟王台片区的规划和建设,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拉开南平中心城市新区建设框架的目标。重点要加快建设中心城区到夏道、西芹两个片区之间的快速通道,提升通往大横片区、来舟王台片区道路等级,逐步形成316国道、朱熹路和闽江路“三路并进”通往江南新区的格局,形成西城大桥及京福高速连接线和西城大道通往西区的“双回路”格局,实现中心城区与新区的快速连接,带动人口、经济和社会事业项目向新区转移。新区规划中的重大项目特别是公共设施项目,要始终坚持“高起点、有品位、显特色”的原则,树立精品意识,体现个性特色,形成与城市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适当调整新区规划,扩大工业用地面积,开发新的工业平台;制定优惠鼓励政策,引导项目、企业向新区特色工业平台集聚,通过做大产业拉开新区框架,通过产业发展引导人口向新区集聚。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把江南新区基本建成集工业、商贸、文化、体育和行政办公等为一体的南平中心城市的副中心;把西区建设成为商住、文体、科教、工业、交通比较集中和比较繁荣的新区;把大横片区建设成为科技含量高的绿色产业集聚区;把来舟王台片区建设成农林产品加工中心和集散中心;把茫荡山风景区建设成为休闲避暑旅游区。
*“一城四片一区”:一城指中心城区,四片指夏道片区、西芹片区、来舟王台片区、大横片区,一区指茫荡山风景区。
3、完善中心城区功能。在拉开城市框架的同时,要正确处理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中心城区除旧城改造和完善城市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外,要逐步改造木屋区,严格控制零星插建项目,严禁沿江沿河新上住宅项目,原则上“只拆不建、只出不进”,积极引导居民及企业往新区迁移,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健全中心城区路网,扩大公交服务覆盖面,改善拥挤路段交通条件。保障中心城区水、电、气供给,加快第二水源、城市电网改造、城市燃气管道建设步伐。实施洁净工程,在主要街区配足各类环卫设施,做好中心城区主干道、居民聚集区、市政盲点(臭沟、盲沟、堵沟、积水潭、滞水区)的疏通清理整治等工作。结合南平市区地貌,加强立体绿化,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改扩建九峰、站前、杨真、五里亭等公园,新建明翠、东塔、八仙、西溪等公园,进一步提高南平中心城市建成区的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
(三)加快发展县域中心城市
县(市)城区是南平区域内的县城中心城市,要按照产业做强、规模做大、功能做优、环境做美的要求,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和凸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邵武市要充分发挥作为富屯溪流域中心的作用,建设成为制造业、服务业全面发展的福建省重要二级城市经济区中心,争取到2010年市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5.4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5万人。武夷山市要围绕建设国际性旅游度假城市,加快发展旅游业、会展业和商贸物流业,带动闽北旅游经济发展,争取到2010年市区建成区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0万人。建阳市要充分发挥交通优势日益凸显的优势,积极主动配合和对接闽北产业集中区建设,加快发展工业和商贸流通业,争取到2010年市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6万人。建瓯市要依托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和良好的产业基础,加快发展食品加工、竹木加工等优势产业,争取到2010年市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4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4.5万人。顺昌县要充分发挥现有工业基础较好的有利条件,以工强县、以工促农,壮大县域经济,争取到2010年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4平方公里、人口达到8万人。浦城县要发挥福建“北大门”的优势,抓住与浙江和长三角地区交通条件不断改善的时机,主动对接长三角经济区,建设成为海峡西岸与“长三角”互动发展的“桥头堡”,争取到2010年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9.6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5万人。光泽县要发挥生态优势和产业优势,走特色产业发展之路,力争到2010年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6.3平方公里、人口达到5万人。松溪县要发挥生态和资源优势,积极承接浙沪产业转移,争取到2010年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7.1平方公里、人口达到6万人。政和县要抓住周边地区加快产业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优高农业和绿色资源加工业,争取到2010年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5平方公里、人口达到6万人。
(四)择优发展中心城镇
加快中心城镇建设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科学规划、体现特色、规模适度、合理布局”的原则,以强化功能、增强特色、繁荣经济、集聚人口为发展方向,集中力量把一批具有交通、产业和人口优势的中心城镇建设成为商业贸易和农副产品加工相对集中、经济繁荣、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成为县(市)域均衡发展的节点。根据区位条件、人口规模、经济实力和影响范围等发展条件,重点加快建设樟湖、峡阳、南山、拿口、和平、沿山、兴田、星村、将口、麻沙、水吉、南雅、徐墩、东游、东峰、大干、洋口、仙阳、临江、石陂、寨里、渭田、郑墩、东平、镇前等区位优势比较明显的中心城镇,努力发展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交通方便、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中心城镇;其他一般建制镇也要加快发展,逐步增强经济实力和集聚辐射带动能力。结合高速公路建设,搞好高速公路沿线互通口所在乡(镇)发展规划,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着力打造高速公路沿线城镇群。积极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充分发挥中心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七、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开发和节约并重、节约在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强化节约意识,加强政策引导,采取综合措施,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损失浪费,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行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构建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厉行节约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效率。开展工业生产节能降耗活动,围绕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技术改造,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清洁生产企业,严格控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产业。重点抓好电力、建材、冶金、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实施一批燃煤工业锅炉、余热余能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废水资源化等重大节能项目,逐步形成有利于资源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合理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推行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和限量用水,推进大中型节水工程项目的实施,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推广使用新材料、新能源,引导利用沼气、垃圾发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积极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形成废旧物资产生、回收、利用良性联动发展。开发引进再生资源利用技术,重点开发废旧轮胎、废塑料、废电池和荧光灯管、废家电、废电脑等特种废物再生利用技术,提高可再生资源的重复利用水平。鼓励生产和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在重点行业和各县(市、区)中心城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加快实施延平炉下循环经济实验区等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培育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引导企业通过资源共享和循环利用、能量的多层次梯级利用和废弃物的集中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引导和鼓励绿色消费方式。力争到2010年,初步形成循环经济建设的推进机制,把闽北产业集中区建设成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建设示范工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
*循环经济:指运用生态学原理,将人类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生产、消费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达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体要求是:“减量化”即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再利用”即要求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即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维护生态平衡。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的利益。力争到2010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局部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和改善。
1、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区、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点水土保持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重要湿地等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保持生态平衡和生态优势。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严格按照禁伐区、限伐区和改造区的区域划分原则,实行分类保护管理。着力推进江河源头及两岸、国道两侧、水库周围的荒山、疏林地更新、改造,大力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堤岸防护林,重点保护闽江上游富屯溪、建溪、南浦溪源头及其一级支流两岸和延平湖的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城市周边景观林,“三沿”一重山、水库集雨区、遗产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重点区域的生态公益林。到2010年,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在837万亩,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25%以上。实施生物多样性工程,进一步扩大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及濒危珍贵物种的保护面积,以就地保护为主,重点恢复、发展和保护地带性森林植被,对26种珍贵濒危物种实施拯救,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争取将邵武将石省级自然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武夷山兰花自然保护区、光泽乌君山自然保护区、浦城匡山自然保护区列为省级自然保护区。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对我市生态系统的侵害。到2010年全市自然保护区达到8个(国家级3个、省级5个),保护小区(点)1285个,各类自然保护区、小区(点)的保护面积达到29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4%。
2、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新建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县、环境优美小城镇、绿色社区和生态城市,争取在2008年以前南平国家级生态示范市通过验收。实施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入闽通道公路主干线、横南铁路、“一江两溪”两岸一重山绿化美化,建设城市道路、景区道路等配套绿化工程,加强以城市片林、城边林带、城郊森林为主的城市绿地建设。到2010年,全市公路、铁路、江河沿线计划新增绿色通道里程1124公里,建成达标绿色通道6000公里,可绿化里程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邵武、武夷山、建瓯等市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城市。全市城市和县城中心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8%和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8平方米和5平方米,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
3、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管理,建立生态破坏限期恢复治理制度,保护森林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整顿沿库、沿岸边的采矿秩序,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提高森林、草地等植被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加强重点监督区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乱砍滥伐等各种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8万亩。
4、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污染事故应对预案,建立和完善包括环境预警体系、环境应急响应体系、环境修复体系在内的区域环境安全危机防范体系,提高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能力。对水环境、生态环境、空气质量、矿山和重要污染源设立自动在线监测。强化对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存储和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管,积极防治电磁辐射污染。建立处置化学、核辐射紧急情况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提高对固体性污染源、流动性污染源造成的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的反应速度。强化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充实环境监测技术队伍。加强环境紧急修复能力建设。
(三)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对水污染、大气污染、餐桌污染的治理,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
1、抓好水环境污染治理。实施闽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工程,切实加强富屯溪、建溪源头绿化保护和建设,进一步遏制工业污染反弹,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水平,减少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控制和削减农药、化肥污染,提高闽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面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逐步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费标准和征缴率,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2007年底前,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政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2008年底前,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力争到2010年,各县(市)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南平中心城市、武夷山市分别建成一座医疗废物处置场。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规划管理和污染整治,对禁建区和其他区域内规模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必须按照规划期限实现治理达标。全市新建、改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禁建区内严禁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其它地区新建规模养殖场必须在选址上进行严格把关,防止出现新的污染。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的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争取经过2-3年的努力,闽江流域水环境有明显改善,重点污染河段水质达标率明显提高。到2010年全市流域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分区的环境质量标准,省、地控制监测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95%以上,其中闽江干流南平段达90%以上,富屯溪、建溪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95%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或优于Ⅲ类标准。
2、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污染源。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状况。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推进污染物总量控制向容量控制转变。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实施污染源监控,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到2010年,全市主要工业企业普遍实行清洁生产,10%重点骨干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市城市固体废物(含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妥善处理,企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达标率达100%。
3、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市容环境整治,推进城乡结合部、旧城区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居住环境和质量。加强城镇内河整治,结合城镇防洪排涝和园林绿化景观建设,改善内河水质,美化城镇生态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振动以及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积极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力争到2010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功能分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四)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矿产资源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的原则,切实加强保护耕地,推行节约和集约用地,增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1、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强化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守基本农田这条红线,落实基本农田各项管护措施,实现保数量、保用途、保地块的“三保”目标。切实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用途管制、严格审批、占补平衡等各项保护制度,严格管护基本农田。继续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耕地年度占补平衡,重点抓好水口库区、富屯溪流域、建溪流域、松溪流域、崇阳溪、麻溪流域、南浦溪流域等6片土地的开发整理。
2、严格土地利用管理。坚持把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通过年度用地计划,调控用地总量,强化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速度、结构。严格执行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