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深化体制改革
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离、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建立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人员结构,理顺职责分工,逐步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加快政府管理的创新,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分类管理”的原则,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引入竞争机制,在合理划分职责权限的基础上,扩大人事管理自主权,通过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实行理事会领导下执行人日常负责制,增强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要转变为产权多元化的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对承担着政府部分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应明确转变为政府部门或性质不变,在政府授权委托下依法行使管理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依法规范政府审批行为,加快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审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行政审批事项的配套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科学的政策绩效评估体系和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认真抓好公务员法的实施,依法规范公务员的管理。
(二)发展和提升民营经济
突出民营经济发展,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用担保、项目对接、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对外合作等服务体系,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民营经济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享有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推动中小民营企业向拥有品牌的龙头企业集聚,进入大企业生产体系,建立稳定的分工合作关系。促进民营企业加快技术、制度和管理创新,引导民营企业不断强化和提高自身素质,实行集约和规模经营。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劳动用工制度,自觉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
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创新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快理顺和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与其出资企业间的权、责、利关系,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和授权经营方式,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业绩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制度建设。探索健全适应国有经济特点的企业选人用人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兼并重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形成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在公用行业和其他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多元投资主体,打破垄断格局。
(四)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加快培育商品、资本、产权、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完善商品和要素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商品、服务、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发展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深化流通企业改革,积极培育、组建一批流通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推进农产品流通和专业市场建设,推进流通现代化。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健全失信惩戒制度。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强化财政公共服务职能,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行有利于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建立财政资金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推进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行有利于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节约的财税制度,大力培植财源,强化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加强政府非税性收入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性收入纳入财政预算,规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管理。
(六)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
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进一步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政府综合部门对预算内投资安排的统筹协调,改变政府投资的部门化分散状况,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完善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的监管,推行业主法人招标和代建制,推行政府投资公示制度和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以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和环保为约束,与金融、财政、税收等密切配合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拓宽投资渠道,建立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投资的新机制,积极引导外资和社会闲散资金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城镇建设、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积极支持优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积极稳妥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机遇在开放,潜力在开放。进一步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完善以开放促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不断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建立和健全外经贸促进体系,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不断提高我市经济外向度。
(一)大力实施南接北联战略
抓住全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交通改善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南接北联”战略通道的优势,按照“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原则,在思想观念、市场开拓、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沿海发达地区和周边地区的联系和互动融合,大力引进发达地区的产业、技术和资金,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协作效应,实现互利双赢。密切跟踪长三角、珠三角、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招商活动,并在搭建平台、政策机制、投资环境等方面创造条件,加大对劳动、资金和技术密集型项目、产业链配套和重要生产基地项目的引进,强化项目跟踪、落地服务,使我市成为吸引区外资金较多、生产要素集聚较快的新兴发展区域。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相结合的区域协作模式,加强区域经济协作网络建设,推动生产要素的无障碍流动和高效益配置。继续加强闽东北五市、四省九市的区域协作,实行公路等基础设施跨市连接点协商制度,按照各方的受益情况分担投资、联合管理,推进跨行政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协调保护,发挥区域综合效应。完善协调机制,合理分配利益,共同推进土地资源开发,在交界县市有重点地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实现协作项目的区域集聚。继续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区域协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泉南合作,力争“十一五”期间山海协作实际到资年递增率达到15%以上。
(二)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转变招商方式,创新引资机制,以优化投资环境为支撑,以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为载体,以重大经贸活动为平台,以引进龙头项目和项目组团为突破口,以促进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为着力点,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增强利用外资的带动效应。加强利用外资的政策引导,围绕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理清、找准上下游产业链的空白点和薄弱点,制订产业链招商规划;合理把握吸引外资的方向和重点,积极吸引外资投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参与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建设。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改造。积极推进招商选资,在贯彻“三不”底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引进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外资企业对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和建设,更加注重引进出口型外商投资项目。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中介组织、企业和专家共同参与、分工明确的招商项目生成机制,不断拓宽项目源;健全完善招商责任制,继续开展招商引资创业竞赛活动。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推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管理的招商方式,突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招商引资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部门、驻外窗口、社团组织、中介机构以及互联网等作用,推行专业招商、以商引商、专题招商、上门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方式,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加强招商平台建设,继续办好“5?16”旅洽会,组织参加“9?8”投洽会等大型招商活动,充分发挥海外联谊会、同乡会、商会、中介组织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全方位招商引资,扩大招商成果和影响。完善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服务机制,为重大外资项目报批、落地、建设、投产提供全方位的“一条龙”的优质服务,继续打造“亲商、敬商、扶商”的良好投资环境。
*“三不”底线:指不生产假冒产品、不污染环境、不违反安全生产和城市规划。
(三)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
坚持出口市场多元化原则,在巩固港澳、东南亚等传统市场的同时,大力拓展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市场,开辟独联体、非洲、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措施,培育若干外贸企业集团和出口规模企业,发展各种所有制中小外贸企业。扶持一批出口拳头产品,进一步扩大碱性电池、盐酸金霉素、竹木制品等大宗名牌产品出口,发展清水笋、茶叶、冻鸡、果蔬等优势产品出口,挖掘针纺服装、氢氟酸、仿古箱包、铝制品、硅制品等潜力产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重点扶持一批外向型龙头企业建立出口基地,在通关、金融、供电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优势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培育一批出口规模企业。建立健全外贸稳定增长机制。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推动与国际接轨的产品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积极申请国际认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卫生、安全体系认证,提高出口产品抗御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建立健全进出口预警机制、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和反技术壁垒工作机制,加强外贸出口的公共信息服务,加大对大宗、重点产品进出口情况监控,特别是要收集和分析国外技术、绿色等方面的壁垒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和协调职能,遏止低价无序竞争,为出口企业创造良好环境。建立高效的“大通关”协调机制,加强南平“电子口岸”等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整体运作能力。力争到2010年,培育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20家左右,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100家左右。
(四)加强与台港澳经贸合作
充分利用我省对台“五缘”、“六求”优势,进一步扩大两岸经贸合作。切实做好对台招商工作,认真研究台湾产业转移动态,主动接纳台湾农业、机械等产业转移。加强对现有台资企业的服务,发挥示范作用,以台引台、以台引侨、以台引外,争取在吸收台资规模和层次上有新突破。按照“珍惜机遇、优势互补、重点推进、共谋双赢”的合作思路,加强闽港合作八大平台、闽澳四项合作,推进我市与港澳的合作,加大力度吸引港澳知名企业家和驻港跨国公司来南平投资。加强南平与港澳物流业的合作,建立跨境的现代物流网络。依托香港国际贸易中心的优势,继续扩大对港贸易和转口贸易。加强同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络和沟通,大力推动海外侨胞来我市投资。发挥南平旅港联谊会的作用,加强与港澳侨各类机构、组织的沟通和交流,为港商、澳商、侨商投资、贸易业务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等各项服务,切实维护港澳侨商人合法权益。
(五)鼓励境外劳务输出
大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更多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积极稳妥地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业务或开发当地资源,带动技术、设备、原辅材料及劳务出口,占领国际市场。加强境外劳务输出的规划、指导、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基层对外劳务合作的签约、培训、体检、政审、办照等项工作,对劳务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业务操作实行行业管理。切实转变机关服务作风,开辟外劳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效率。下大力气加强外劳人员知识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劳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鼓励对外劳务合作,在税收、义务工、责任田、就业、资金等方面实行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夫妻(子女)外劳、二次外劳、外劳返乡投资、外劳引资、外劳兴贸。进一步开展与境外公司的劳务合作,扩大劳务输出规模。
十一、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社会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化管理格局,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突出解决好就业、社会保障和安全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促进人与人和睦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继续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政府保障就业的职责,把控制失业率和新增就业岗位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把改革发展、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拓展就业渠道,改善就业服务。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鼓励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快发展城镇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鼓励国际劳务输出,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劳务派遣,完善劳务派遣网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道)统一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建立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校挂钩的职业培训机制,开展大规模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继续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相关协调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健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增强统筹调剂能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救济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水平和最低工资标准,健全城乡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发展福利事业,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建设一所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和一所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力争完成南平市精神病院搬迁工作。进一步优化社会福利设施布局,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提高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补助标准和“五保户”供养水平。到2010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7万人、22万人和32万人。
(三)扩大城乡居民消费
提高个人所得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增强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不断拓宽消费领域,积极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扩大住房消费,基本实现城镇居民户均一套住房,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继续推动通信、计算机等的普及,鼓励节能环保轿车进入家庭,促进教育、健身、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鼓励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引导消费预期,增强即期消费,通过健全公共服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发展商业保险等措施,努力解除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推进公众营养改善行动,优化居民膳食结构。通过促进进城务工人员逐步在城市定居落户,壮大城市消费群体规模。加强对教育、医疗、住房等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遏制价格过快上涨。继续发展消费信贷,鼓励持卡消费、网上购物、电话购物等。到2010年,全市城镇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在40%以下和44%以下。
*恩格尔系数:指食物支出金额在生活消费总支出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四)深入推进“平安南平”建设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群众路线”的方针,着力抓好“严打”长效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治安防控机制、情报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等制度建设,健全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依法惩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竭力维护政治安定、治安稳定、社会和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整治力度,积极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加快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村居。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和反映途径,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点解决好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清欠建设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改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整顿遏制教育乱收费和药品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到2010年,确保十个县(市、区)和90%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平安建设标准。
(五)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预警救援体系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和落实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对社会治安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恐怖事件等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处置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
芽状态,不断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抓好面向全社会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做到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抓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交通、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责任,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加快培育信用市场,发展一批信用征集、评价、担保、调查咨询等服务机构。建立完善信用监督管理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形成以社会信用制度、信用管理系统、社会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为基本架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政府部门的信用监管和公共服务、市场信用服务机构的商业化运作、行业组织的诚信活动与自律三方面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广泛开展创建诚信行业、诚信企业和诚信单位活动,建设一批诚信示范市场、示范超市和示范商店,树立一批诚信经营典型。筹划建设全市企业与个人信用“诚信数据库”,力争到2010年初步建成






